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機電工程署 香港 - 亞洲國際都會
香港政府一站通 簡體版 ENGLISH 搜尋
搜尋 網頁指南 聯絡我們

2012-13 財 政 預 算 案

2011-12 施 政 報 告

第九屆亞太地區基礎設施發展部長級論壇

香 港 政 府 新 聞 網

1823 Online

$6,000 計 劃

知 慳 惜 電 節 能 比 賽 2011

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國際概念設計比賽

四 川 重 建

強 制 性 能 源 效 益 標 籤 計 劃

營商諮詢 電子平台

優 質 海 水 認 可 計 劃

「 香 港 政 府 WiFi 通 」 計 劃

歡迎使用 「我的政府一站通」

更 改 地 址

連 結 到 「 香 港 政 府 一 站 通 」

車 輛 維 修 技 工 自 願 註 冊 計 劃

五 天 工 作 周

 
氣 體 : 申 請 辦 法

怎 樣 申 請 - 批 准 建 造 和 使 用 應 具 報 氣 體 裝 置

應 具 報 氣 體 裝 置 (NGIs)

應 具 報 氣 體 裝 置 指 香 港 法 例 第 51 章 氣 體 安 全 條 例 ( 見 附 錄 I )所 界 定 , 含 有 石 油 氣 、 天 然 氣 或 煤 氣 等 的 氣 體 裝 置 。

申 請 人

任 何 人 如 欲 建 造 或 其 後 使 用 應 具 報 氣 體 裝 置 , 均 須 在 建 造 及 使 用 該 裝 置 前 , 獲 氣 體 安 全 監 督 ( 即 機 電 工 程 署 署 長 ) 批 准 。

怎 樣 申 請

申 請 批 准 建 造 或 使 用 應 具 報 氣 體 裝 置 的 申 請 書 , 必 須 連 同 有 關 的 資 料 、 該 裝 置 的 藍 圖 / 圖 則 ( 申 請 批 准 建 造 才 需 要 ) 兩 份 以 及 規 定 的 申 請 費 用 ( 見 附 錄 II ) , 以 專 人 送 遞 或 掛 號 郵 件 方 式 , 送 呈 香 港 九 龍 啟 成 街 3 號 機 電 工 程 署 氣 體 標 準 事 務 處 氣 體 安 全 監 督 。 謹 請 注 意 , 申 請 費 用 概 不 發 還 。

查 詢

如 有 任 何 查 詢 , 可 與 氣 體 標 準 事 務 處 聯 絡
( 電 話 : 2808 3683 , 傳 真 : 2576 5945 ) 。

備 註 :

氣 體 安 全 條 例 ( 香 港 法 例 第 51 章 ) 及 附 屬 規 例 , 購 買 方 法 , 請 按 此



附 錄 I 附 錄 II 申 請 表 格

上 一 頁

 

2008 © |重要告示|私隱政策

覆檢日期 : 201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