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體安全諮詢委員會是在香港法例氣體安全條例(第 51 章)第 II 部的框架下成立的法定諮詢組織。該委員會的成員由局長行使行政長官授予的權力委任。請按這裡查閱現任的成員名單。
氣體安全諮詢委員會會議每隔 6 個月舉行,除非有突發之事宜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