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機電工程署 香港 - 亞洲國際都會
香港政府一站通 簡體版 ENGLISH 搜尋
搜尋 網頁指南 聯絡我們

香 港 設 計 年

2012 選 民 登 記

香 港 政 府 新 聞 網

1823 Online

$6,000 計 劃

知 慳 惜 電 節 能 比 賽 2011

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國際概念設計比賽

四 川 重 建

強 制 性 能 源 效 益 標 籤 計 劃

營商諮詢 電子平台

優 質 海 水 認 可 計 劃

「 香 港 政 府 WiFi 通 」 計 劃

歡迎使用 「我的政府一站通」

更 改 地 址

連 結 到 「 香 港 政 府 一 站 通 」

車 輛 維 修 技 工 自 願 註 冊 計 劃

五 天 工 作 周

 
規 管 冷 卻 塔
( 引 用 《 公 眾 衞 生 及 巿 政 條 例 》 )

淡 水 冷 卻 塔 抽 樣 水 質 檢 測 — 統 計 數 字

  1. 一 般 事 項

    (a)   退 伍 軍 人 病 菌 存 在 於 自 然 水 源 環 境 ( 例 如 湖 泊 、 河 流 、 池 塘 及 泥 土 等 ) 及 人 工 用 水 系 統 ( 例 如 淡 水 冷 卻 塔 ) , 最 適 合 在 攝 氏 25 至 40 度 的 溫 水 中 生 長 。 妥 善 設 計 、 操 作 及 維 修 淡 水 冷 卻 塔 可 防 止 退 伍 軍 人 病 菌 滋 生 。

    (b)   妥 善 操 作 及 維 修 淡 水 冷 卻 塔 , 是 冷 卻 塔 擁 有 人 的 基 本 責 任 , 並 為 此 他 們 應 按 照 機 電 工 程 署 發 出 的 《 水 冷 式 空 調 系 統 實 務 守 則 》 為 淡 水 冷 卻 塔 安 排 定 期 檢 查 、 適 時 維 修 及 定 期 水 質 檢 測 。

    (c)   透 過 檢 測 冷 卻 塔 水 樣 本 中 的 退 伍 軍 人 病 菌 含 量 ( 按 退 伍 軍 人 病 菌 數 量 (LBC) 計 算 ) , 我 們 可 查 證 冷 卻 塔 的 水 處 理 方 法 能 否 有 效 防 止 退 伍 軍 人 病 菌 在 冷 卻 塔 內 滋 生 。 在 冷 卻 塔 的 操 作 及 維 修 方 面 , 冷 卻 塔 擁 有 人 的 慣 常 做 法 是 根 據 水 質 檢 測 結 果 判 斷 維 修 工 作 的 成 效 , 從 而 採 取 必 要 的 補 救 行 動 , 確 保 冷 卻 塔 系 統 操 作 及 水 質 狀 況 正 常 。

    (d)   如 冷 卻 塔 水 樣 本 的 退 伍 軍 人 病 菌 數 量 驗 出 等 於 或 超 過 其 上 限 值 ( 即 每 毫 升 1 000 菌 落 ) , 須 進 行 緊 急 消 毒 。 這 種 情 況 亦 顯 示 水 處 理 設 施 及 / 或 冷 卻 塔 運 作 出 現 嚴 重 故 障 , 需 要 冷 卻 塔 擁 有 人 立 即 採 取 糾 正 行 動 。

    (e)   另 一 方 面 , 由 於 退 伍 軍 人 病 菌 可 存 活 於 水 源 環 境 中 , 而 冷 卻 塔 內 的 退 伍 軍 人 病 菌 含 量 偶 然 亦 會 處 於 較 高 水 平 , 因 此 , 在 冷 卻 塔 發 現 的 退 伍 軍 人 病 菌 數 量 , 有 時 會 介 乎 每 毫 升 1 0 菌 落 ( 註 1 ) 至 每 毫 升 1 000 菌 落 之 間 。 這 些 情 況 通 常 都 是 冷 卻 塔 擁 有 人 對 日 常 維 修 及 水 處 理 的 工 作 偶 有 鬆 懈 所 致 。 與 其 他 一 般 操 作 及 維 修 工 程 一 樣 , 退 伍 軍 人 病 菌 測 試 結 果 可 提 醒 冷 卻 塔 擁 有 人 作 出 糾 正 , 檢 討 及 改 善 冷 卻 塔 系 統 的 運 作 及 維 修 , 把 含 菌 量 減 至 最 低 , 令 水 質 回 復 正 常 。

    註 : 1. 根 據 《 水 冷 式 空 調 系 統 實 務 守 則 》 , 如 冷 卻 塔 的 退 伍 軍 人 病 菌 數 量 少 於 每 毫 升 1 0 菌 落 , 則 可 視 作 沒 有 退 伍 軍 人 病 菌 。

  2. 機 電 工 程 署 的 規 管 行 動

    機 電 工 程 署 抽 樣 巡 查 淡 水 冷 卻 塔 , 收 集 水 樣 本 進 行 細 菌 檢 測 , 以 監 察 冷 卻 塔 擁 有 人 有 否 恰 當 地 履 行 責 任 , 妥 善 操 作 及 維 修 冷 卻 塔 , 確 保 冷 卻 塔 的 水 質 處 於 滿 意 水 平 。 機 電 工 程 署 會 根 據 水 樣 本 的 檢 測 結 果 , 採 取 以 下 規 管 行 動 :

    (a)   如 冷 卻 塔 水 樣 本 的 退 伍 軍 人 病 菌 數 量 等 於 或 超 過 其 上 限 值 ( 即 每 毫 升 1 000 菌 落 ) , 機 電 工 程 署 會 根 據 《 公 眾 衞 生 及 市 政 條 例 》 ( 第 132 章 ) 向 冷 卻 塔 擁 有 人 發 出 「 妨 擾 事 故 通 知 」 , 要 求 擁 有 人 按 照 機 電 工 程 署 發 出 的 《 水 冷 式 空 調 系 統 實 務 守 則 》 , 為 冷 卻 塔 進 行 緊 急 消 毒 。 不 遵 從 「 妨 擾 事 故 通 知 」 的 規 定 即 屬 犯 罪 。

    (b)   如 冷 卻 塔 水 樣 本 的 退 伍 軍 人 病 菌 數 量 處 於 每 毫 升 1 0 至 1 000 菌 落 的 範 圍 , 機 電 工 程 署 會 向 冷 卻 塔 擁 有 人 發 出 勸 誡 信 , 敦 促 擁 有 人 採 取 行 動 , 按 照 機 電 工 程 署 發 出 的 《 水 冷 式 空 調 系 統 實 務 守 則 》 載 列 的 在 線 消 毒 方 法 , 把 冷 卻 塔 的 細 菌 含 量 減 至 最 低 , 令 水 質 回 復 正 常 。

  3. 淡 水 冷 卻 塔 水 樣 本 檢 測 統 計 數 字 - 2012 年

    1. 機 電 署 例 行 監 察 巡 查

      總 數
      ( 由 2012 年 1 月 至 4 月 )
      機 電 工 程 署 檢 測 的 淡 水 冷 卻 塔 水 樣 本 數 目
      ( 涉 及 的 建 築 物 數 量 )
      302
      (264)
      退 伍 軍 人 病 菌 數 量 等 於 或 超 過 其 上 限 值 ( 即 每 毫 升 1000 菌 落 ) 及 已 發 出 「 妨 擾 事 故 通 知 」 的 水 樣 本 數 目 2
      退 伍 軍 人 病 菌 數 量 介 乎 每 毫 升 10 菌 落 至 每 毫 升 1000 菌 落 之 間 的 水 樣 本 數 目 56

    2. 例 行 監 察 巡 查 以 外 的 其 他 檢 查

      總 數
      ( 由 2012 年 1 月 至 4 月 )
      退 伍 軍 人 病 菌 數 量 等 於 或 超 過 其 上 限 值 ( 即 每 毫 升 1000 菌 落 ) 及 已 發 出 「 妨 擾 事 故 通 知 」 的 水 樣 本 數 目 1

    3. 點 擊 這 裡 查 看 過 去 三 個 月 期 間 因 應 驗 出 退 伍 軍 人 病 菌 數 量 等 於 或 超 過 每 毫 升 1 000 菌 落 及 已 發 出 「 妨 擾 事 故 通 知 」 的 淡 水 冷 卻 塔 所 在 建 築 物 地 點 [ PDF 格 式 (122KB) ] ( 2012 年 5 月 2 日 更 新 ) 。

      點 擊 這 裡 查 看 由 2011 年 起 過 往 每 年 的 統 計 數 字 [ PDF 格 式 (64KB) ] 。

上 一 頁


請下載 Acrobat Reader 開啟PDF格式檔案
 

© | 重要告示 | 私隱政策

覆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