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車 用 石 油 氣 二 零 一 二 年 二 月 份 上 限 價 格 調 整
二 零 一 二 年 二 月 份 各 專 用 石 油 氣 加 氣 站 的 車 用 石 油 氣 上 限 價 格 為 每 公 升 四 元 六 角 九 仙 至 五 元 一 角 三 仙 不 等 , 相 對 二 零 一 二 年 一 月 份 的 上 限 價 格 , 加 幅 為 每 公 升 四 角 一 仙 至 四 角 四 仙 。 欲 知 專 用 氣 站 調 價 機 制 的 詳 盡 資 料 , 請 按 此 處 參 閱 。
|
 |
強 制 性 能 源 效 益 標 籤 計 劃 第 二 階 段
於 2011 年 9 月 19 日 起 全 面 實 施
強 制 性 能 源 效 益 標 籤 計 劃 第 二 階 段 已 於 2011 年 9 月 19 日 全 面 實 施 。 計 劃 的 第 二 階 段 涵 蓋 範 圍 擴 展 至 洗 衣 機 及 抽 濕 機 。 由 2011 年 9 月 19 日 起 , 在 本 港 供 應 以 上 兩 類 訂 明 產 品 也 必 須 貼 上 能 源 標 籤 , 以 展 示 有 關 產 品 的 能 源 效 益 表 現 資 料 。 請 按 此 處 參 閱 有 關 新 聞 公 佈 。
|
 |
2011 年 度 傑 出 安 全 表 現 電 業 工 程 人 員 選 舉
為 了 提 高 電 業 界 的 工 作 安 全 水 平 , 機 電 工 程 署 舉 辦 「 2011 年 度 傑 出 安 全 表 現 電 業 工 程 人 員 選 舉 」 , 並 藉 此 表 揚 一 向 注 重 工 作 安 全的 電 業 界 人 士 。
請 按 此 處 參 閱 有 關 詳 情 。
|
 |
「 機 電 安 全 與 能 源 效 益 」 通 識 教 材 套
機 電 工 程 署 出 版 了 一 套 「 機 電 安 全 與 能 源 效 益 」 新 高 中 學 制 通 識 教 材 , 全 套 四 本 , 分 別 介 紹 機 電 安 全 、 能 源 效 益 、 可 再 生 能 源 及 高 能 效 建 築 物 , 內 容 豐 富 易 用 , 方 便 中 學 師 生 進 行 通 識 教 學 活 動 。
|
 |
《 建 築 物 能 源 效 益 條 例 》 第 610 章
為 訂 明 建 築 物 強 制 遵 行 《 建 築 物 能 源 效 益 守 則 》 及 商 業 建 築 物 必 須 按 照 《 建 築 物 能 源 審 核 守 則 》 進 行 能 源 審 核 的 規 定 將 於 2012 年 9 月 21 日 開 始 實 施 。 而 「 註 冊 能 源 效 益 評 核 人 」 的 註 冊 已 於 2011 年 3 月 21 日 開 始 接 受 申 請 。 請 按 此 處 參 閱 更 多 資 料 。
|
 |
「 香 港 能 源 最 終 用 途 數 據 2010 」
機 電 工 程 署 出 版 了 「 香 港 能 源 最 終 用 途 數 據 2010 」 。 當 中 刊 載 有 關 包 括 不 同 能 源 的 消 耗 情 況 及 其 明 確 用 途 , 如 用 於 空 調 、 照 明 及 煮 食 等 資 料 , 讓 市 民 清 晰 了 解 本 地 能 源 的 消 耗 情 況 及 使 用 模 式 。 欲 知 詳 情 , 請 按 此 處按 此 處 閱 覽 或 下 載 該 刊 物 。
|
 |
強 制 性 能 源 效 益 標 籤 計 劃 第 二 階 段 於 2010 年 3 月 19 日 開 始 實 施
強 制 性 能 源 效 益 標 籤 計 劃 ( 強 制 標 籤 計 劃 ) 第 二 階 段 已 於 二 零 一 零 年 三 月 十 九 日 開 始 實 施 , 設 有 十 八 個 月 寬 限 期 。 請 按 此 處 參 閱 有 關 新 聞 公 佈 。
就 推 行 強 制 標 籤 計 劃 第 二 階 段 , 機 電 工 程 署 署 長 已 根 據 能 源 效 益 ( 產 品 標 籤 ) 條 例 修 訂 一 套 經 核 准 的 產 品 能 源 標 籤 實 務 守 則 。 請 按 此 處 參 閱 有 關 的 憲 報 。 請 按 此 處 以 下 載 有 關 的 守 則 [ PDF 格 式 (3.32MB) ] 。
|
 |
《 電 力 ( 線 路 ) 規 例 工 作 守 則 – 2009 年 版 》
《 電 力 ( 線 路 ) 規 例 工 作 守 則 – 2009 年 版 》 已 經 出 版 。 相 關 的 公 告 已 於 2009 年 2 月 20 日 在 政 府 憲 報 上 刊 登 。請 按 此 處 下 載 新 工 作 守 則 的 軟 複 本 , 硬 複 本 則 可 於 中 環 花 園 道 美 利 大 廈 402 室 政 府 新 聞 處 刊 物 銷 售 小 組 購 買。
|
 |
固 定 電 力 裝 置 定 期 測 試
為 協 助 電 力 裝 置 擁 有 人 安 排 法 例 規 定 的 測 試 工 作 , 一 個 有 關 固 定 電 力 裝 置 定 期 檢 查 、 測 試 及 領 取 證 明 書 的 新 網 頁 現 已 推 出 。 這 網 頁 為 公 眾 及 電 業 界 人 士 提 供 相 關 的 資 料 。 請 按 此 處 瀏 覽 該 網 頁 。
|
 |
新 電 線 顏 色 代 碼
由 2007 年 7 月 1 日 起,新 顏 色 電 線 可 於 本 港 的 固 定 電 力 裝 置 內 使 用 。 機 電 工 程 署 推 出 了 一 個 名 為 的 資 訊 站 , 業 界 人 士 可 在 資 訊 站 內 瀏 覽 新 電 線 顏 色 代 碼 的 最 新 資 料 。 資 訊 站 亦 設 有 一 個 練 習 , 為 註 冊 電 業 工 程 人 員 提 供 新 電 線 顏 色 代 碼 的 訓 練 。
|
 |
車 輛 維 修 技 工 自 願 註 冊 計 劃
為 了 提 升 本 地 車 輛 維 修 業 的 水 平 , 機 電 工 程 署 現 正 推 行 車 輛 維 修 技 工 自 願 註 冊 計 劃 。 由 二 零 零 七 年 一 月 四 日 起 , 凡 具 備 應 有 資 歷 及 / 或 經 驗 的 車 輛 維 修 技 工 , 均 可 透 過 本 計 劃 申 請 成 為 註 冊 車 輛 維 修 技 工 , 使 其 資 歷 及 技 能 得 到 認 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