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机电工程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机电工程署透过两大职能 – 规管服务和营运服务 – 提供机电服务,以促进社会安全和提升市民生活质素。

规管服务

规管服务我们的规管服务由多个部别负责,各司其职,工作范围包括机械安全、气体安全、电力安全、铁路安全、能源效益及监察公用事业公司。我们负责执行的主要法例包括:

以及上述各条例的附属法例。此外,我们亦负责监察电力公司及气体公司,也规管电力、气体、升降机及自动梯承办商和工程人员,以及就核电安全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见。我们的能源效益事务处更是推动能源效益计划的先驱,例如为多种产品及设备推出能源效益标籤计划。此外,也推行有关能源效益的公众教育及宣传计划,并在政府实行各种节能措施及进行相关研究时,提供支援。我们与水务署合作,运用《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授与的权力,规管淡水冷却塔,从而减低退伍军人症的风险。我们的长远目标,是通过与政府各部门、立法机关、业界及市民的通力合作,保障香港市民的安全及提升生活质素。

营运服务

营运服务机电工程营运基金(营运基金)于 1996 年成立,透过 5 个策略业务单位为本港超过 80 个政府部门/局及公共机构提供多元化的机电工程服务。该 5 个策略业务单位分别为:

每个策略业务单位以特定组别的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为服务对象。营运基金提供种类繁多的机电工程服务,范围遍及机场服务、学校、环境卫生、政府建筑物和设施、医院和诊所、康乐文化场地、港口和海港、邮政服务、工程管理及顾问服务。营运基金根据 ISO9001 、 ISO14001 、 OHSAS18001 及 ISO27001等国际认证系统的标准营运,致力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并持续实践绿色作业,维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工作环境。 「通过与客户的伙伴关系,创造公共价值以促进社会发展」是营运基金的企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