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5.1 |
电 力 装 置 必 须 要 有 有 效 的 接 地 安 排 ( 有 水 线 )。 为 确 保 安 全 ,
切 勿 移 去 任 何 接 地 终 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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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2 |
新 安 装 的 入 墙 电 力 线 路 必 须 有 适 当 的 外 壳 保 护 (例 如 安 装 于 电
线 喉 管 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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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3 |
电 力 线 路 必 须 与 电 话 及 电 讯 线 路 分 隔 。 除 符 合 特 定 安 全 要 求
外 , 两 类 线 路 不 可 安 装 于 同 一 喉 管 或 电 线 槽 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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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4 |
配 电 箱 内 必 须 有 标 明 各 电 力 线 路 用 途 的 标 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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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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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电 量 大 的 电 器 应 以 独 立 插 座 供 电 。 因 此 , 室 内 应 装 有 足 够 数 目 的 插 座 。 |
| 3.5.6 |
安 装 在 浴 室 内 的 插 座 须 距 离 浴 缸 及 花 洒 缸 最 少 0.6 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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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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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 座 不 应 安 装 在 水 龙 头 、 气 体 开 关 掣 或 煮 食 炉 具 附 近 。 |
| 3.5.8 |
插 座 线 路 必 须 由 电 流 式 漏 电 断 路 器 (俗 称 水 气 掣 )保 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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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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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装 于 户 外 的 电 灯 、 插 座 及 电 掣 应 为 防 水 设 计 。 |
| 3.5.10 |
浴 室 内 的 电 灯 、 抽 气 扇 和 电 热 水 器 的 开 关 电 掣 应 安 装 在 浴 室
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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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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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欲 了 解 更 多 有 关 电 力 装 置 的 安 全 规 格 , 市 民 可 向 注 册 电 业
承 办 商 /工 程 人 员 查 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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