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6.1 |
住 宅 单 位 、 商 铺 及 所 有 大 厦 的 公 用 电 力 装 置 的 允 许 负 载 量 若
超 逾 100A ( 安 培 ) , 须 每 5 年 最 少 安 排 进 行 一 次 检 查 、 测 试 及
领 取 《 定 期 测 试 证 明 书 》 ( 机 电 工 程 署 表 格 WR2 ), 以 确 保 安 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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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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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多 数 大 厦 的 公 用 电 力 装 置 的 允 许 负 载 量 都 超 逾 100 A, 而 一
般 住 宅 单 位 的 电 力 装 置 通 常 不 会 超 逾 。 若 对 允 许 负 载 量 有 疑
问 , 用 户 可 安 排 注 册 电 业 承 办 商 查 看 。 |
| 3.6.3 |
注 册 电 业 承 办 商 及 工 程 人 员 于 检 查 、 测 试 及 维 修 后 , 须 签 发
《 定 期 测 试 证 明 书 》 , 以 确 认 电 力 装 置 符 合 法 定 的 安 全 规 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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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4 |
用 户 须 递 交 该 证 明 书 到 机 电 工 程 署 加 签 。 加 签 后 , 用 户 须 妥
为 保 存 该 证 明 书 , 以 备 日 后 机 电 工 程 署 查 核 。 |
| 3.6.5 |
电 力 装 置 的 定 期 检 查 及 测 试 项 目 , 可 向 注 册 电 业 承 办 商 /工 程 人
员 查 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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