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安全条例》上诉委员团

上诉委员团成员

上诉委员团成员名单
《气体安全条例》(第 51 章)
( 2024 年 8 月 28 日 至 2027 年 8 月 27 日)

《气体安全条例》(第 51 章)上诉委员团成员名单
(1) 代表气体用户利益的人士

赖嘉汶女士
林淑芳女士
廖家如女士

(2) 属香港工程师学会正式会员的人士

张天竞工程师
范继陶工程师
唐永富工程师

(3) 来自专上院校的人士

陈淳教授
成松博士
WANG Steven博士

(4) 代表以进口、生产或供应煤气或天然气业务的人的利益的人士 黄定国先生
冯显荣工程师
严德娟女士
(5) 代表以进口、生产或供应石油气为业务的人的利益的人士

陈宛诗女士
朱咏妍女士
柯伟立先生

(6) 代表以进行第51章第8(2)(a)(iii)条所指有关供应煤气或天然气的工程为业务的人的利益的人士 方伟文先生
李健辉工程师
温志强先生
(7) 代表以进行第51章第8(2)(a)(iii)条所指有关供应石油气的工程为业务的人的利益的人士

李瑞芝女士
陆浩然先生
王敏桦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