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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力 条 例 ( 第 406 章 )
电 气 产
品 ( 安 全 ) 规 例
自 行 收 回
不 符 合 安 全 规 格 电 气 产 品 指 引
1. 引 言
| 1.1 |
电 力 条 例 ( 第 406 章 ) 下 的 电 气 产 品 ( 安 全 ) 规
例 由 机 电 工 程 署 负 责 执 行
。 其 目 的 是 要 查 察 任 何 不
符 合 订 明 安 全 规 格 的 电 气
产 品 , 制 止 这 些 产 品 流 出
市 面 , 以 保 障 消 费 者 安 全
, 避 免 发 生 危 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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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根 据 电 力 条 例 第 25 条 的 规 定 , 倘 机 电 工 程 署 署 长
认 为 某 一 电 气 产 品 不 符 合
订 明 安 全 规 格 , 可 禁 止 使
用 及 / 或 供 应 该 产 品 。 电
气 产 品 ( 安 全 ) 规 例 第 11
条 更 授 权 机 电 工 程 署 署 长
可 将 一 份 书 面 通 知 送 达 有
关 电 气 产 品 供 应 商 , 规 定
该 供 应 商 将 产 品 中 可 能 产
生 危 险 的 不 妥 善 之 处 通 知
购 货 人 、 接 受 该 产 品 的 退
货 , 以 及 当 购 货 人 出 示 产
品 收 据 时 , 付 还 购 货 人 就
该 产 品 支 付 的 任 何 款 项 。
任 何 人 如 获 发 出 此 等 强 制
收 回 通 知 书 但 却 没 有 遵 从
或 拒 绝 遵 从 , 即 属 违 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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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如 某 一 不 合 规 格 的 电 气 产 品 对 公 众 人 士 的 安 全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 当 局 便 会 考
虑 强 制 收 回 有 关 产 品 。 当
局 亦 会 根 据 导 致 受 伤 的 可
能 性 、 构 成 危 险 的 可 能 性
等 各 项 因 素 , 评 估 与 该 电
气 产 品 有 关 的 危 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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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除 根 据 电 气 产 品 ( 安 全 ) 规 例 要 求 强 制 收 回 产 品
外 , 制 造 商 、 进 口 商 或 任
何 供 应 商 亦 可 自 行 收 回 可
能 不 符 合 安 全 规 格 的 电 气
产 品 , 以 免 引 致 消 费 者 受
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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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本 文 件 旨 在 就 自 行 收 回 电 气 产 品 提 供 指 引 , 并 阐
述 基 于 公 众 安 全 而 从 市 面
及 / 或 消 费 者 手 上 收 回 电
气 产 品 的 程 序 。 收 回 危 险
的 电 气 产 品 , 完 全 符 合 业
界 、 政 府 当 局 以 及 特 别 是
公 众 人 士 的 共 同 利 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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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自 行 收 回 产 品 的 目 的
自 行 收 回 产 品
的 目 的 如 下 :
- 把 不 符 合
订 明 安 全 规 格 的 电 气 产 品 , 从
分 销 网 络 收 回 。 若 能 从 消 费 者
手 上 收 回 该 等 产 品 , 则 更 理 想
; 以 及
- 用 公 众 人
士 易 于 理 解 的 方 法 , 准 确 地 说
明 产 品 不 合 规 格 或 欠 妥 之 处 、
对 消 费 者 构 成 的 潜 在 危 险 , 以
及 所 采 取 处 理 有 关 问 题 的 措 施
。
3. 机 电 工 程 署 的 责 任
在 自 行 收 回 产 品 的 过 程 中 , 机 电 工 程 署 的 主 要 责 任 是 监
察 行 动 的 进 展 和 评 核 供 应 商 的 安
排 是 否 妥 善 。 收 回 产 品 的 工 作 完
成 后 , 机 电 工 程 署 会 检 讨 是 项 工
作 的 成 效 。 如 有 需 要 , 更 可 能 要
求 供 应 商 采 取 进 一 步 行 动 。 倘 若
机 电 工 程 署 认 为 需 要 提 醒 公 众 人
士 注 意 有 关 产 品 的 潜 在 危 险 或 需
要 作 出 澄 清 , 以 免 公 众 人 士 担 忧
时 , 亦 可 能 将 收 回 产 品 的 行 动 公
布 周 知 。
4. 进 行 收 回 产 品 人 士 的 责 任
有 关 人 士 诸 如 制 造 商 、 进 口 商 和 代 理 商 等 在 本 港 供 应 电
气 产 品 的 人 士 , 在 迅 速 采 取 行 动
, 以 便 有 效 收 回 产 品 上 所 负 的 责
任 , 至 为 重 大 。 展 开 回 收 行 动 前
, 有 关 人 士 应 与 机 电 工 程 署 商 量
, 以 便 就 收 回 策 略 达 成 共 识 。 在
收 回 产 品 的 过 程 中 , 负 责 有 关 行
动 的 人 士 应 向 机 电 工 程 署 滙 报 最
新 情 况 。
5. 引 发 回 收 的 因 素
| 5.1 |
回
收 可 由 于 制 造 商 、 批 发 商
、 零 售 商 和 消 费 者 等 各 方
面 作 出 的 报 告 / 投 诉 而 引
发 , 亦 可 能 由 于 有 关 海 外
机 构 的 期 刊 或 同 类 刊 物 刊
载 的 报 导 , 或 由 该 等 机 构
直 接 提 供 的 资 料 所 致 。 此
外 , 机 电 工 程 署 如 发 现 某
一 电 气 产 品 有 潜 在 危 险 ,
并 且 在 1998 年 5 月 电 气 产
品 ( 安 全 ) 规 例 实 施 前 已
于 本 港 供 应 , 亦 可 能 要 求
制 造 商 、 批 发 商 和 代 理 商
等 主 动 进 行 回 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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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
为 免 发 生 危 险 , 回 收 行 动 应 尽 快 展 开 。 有 关 人 士
宜 自 行 制 定 回 收 程 序 , 以
便 出 现 突 发 情 况 时 , 能 迅
速 作 出 回 应 。 回 收 程 序 应
达 致 以 下 目 标 : 停 止 分 销
和 出 售 受 影 响 的 产 品 、 知
会 公 众 人 士 和 机 电 工 程 署
有 关 问 题 , 以 及 有 效 而 迅
速 地 从 市 面 收 回 任 何 有 潜
在 危 险 的 产 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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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回 收 安 排
6.1 产 品 回 收 方 式
自 行 回 收 电 气
产 品 的 方 式 有 以 下 几 种 , 视 乎 有
关 产 品 引 致 的 安 全 问 题 而 定 :
- 用 同 类 或
相 同 但 符 合 订 明 安 全 规 格 的 电
气 产 品 替 换 有 关 产 品 ;
- 按 产 品 的
购 买 价 安 排 退 款 ( 如 消 费 者 拥
有 该 产 品 达 一 年 或 以 上 , 则 扣
减 合 理 款 额 , 作 为 使 用 该 产 品
的 费 用 ) ; 或
- 修 理 有 关
电 气 产 品 欠 妥 之 处 , 使 能 符 合
适 用 于 该 产 品 的 安 全 标 准 或 规
格 。 此 安 排 只 适 宜 修 理 过 程 简
单 , 而 不 会 对 受 影 响 人 士 构 成
不 便 的 个 案 。
6.2 通 知 方 法
为 确 保 回 收 行
动 有 效 和 成 功 地 进 行 , 以 及 为 免
造 成 混 乱 , 进 行 回 收 的 人 士 应 迅
速 和 有 效 地 通 知 所 有 受 影 响 人 士
, 并 向 他 们 作 出 指 示 。 通 知 层 面
则 视 乎 回 收 行 动 的 规 模 及 受 影 响
的 人 数 而 有 所 不 同 。 下 列 任 何 一
项 或 多 项 通 知 方 法 可 予 考 虑 :
- 直 接 通 知
直 接 通 知 是 最 常 用 以 通 知 零 售 商 及 / 或 批 发
商 回 收 的 方 法 。 如 能 找 到 购 货 人 及 消 费 者 的
资 料 , 亦 可 采 用 这 通 知 方 法 。 直 接 通 知 可 以
书 面 方 式 寄 交 个 别 收 件 人 , 信 中 注 明 「 安 全
回 收 通 知 」 。 该 通 知 必 须 清 楚 而 毫 不 含 糊 地
解 释 收 回 产 品 是 基 于 安 全 理 由 , 而 所 有 向 批
发 商 及 零 售 商 发 出 的 通 知 书 , 必 须 载 有 立 即
停 止 发 售 有 关 产 品 的 指 示 。 这 方 法 是 通 知 有
关 人 士 收 回 产 品 的 首 选 方 法 。
- 广 告
在 中 、 英 文 报 章 上 刊 登 , 以 及 在 电 视 台 和 电
台 播 放 回 收 广 告 , 同 样 是 值 得 考 虑 的 方 法 。
但 这 种 广 告 只 应 用 以 通 知 公 众 人 士 产 品 回 收
行 动 正 在 进 行 , 因 此 必 须 有 别 于 其 他 宣 传 性
质 的 广 告 。 广 告 标 题 「 安 全 回 收 通 知 」 或 类
似 标 题 必 须 突 出 。 在 报 章 上 刊 登 的 广 告 , 大
小 视 广 告 内 容 而 定 , 但 不 得 小 于 12厘 米 x 15厘
米 , 并 且 得 随 须 传 达 的 资 料 、 潜 在 危 险 的 程
度 和 受 影 响 型 号 的 数 目 而 增 大 。 回 收 广 告 应
至 少 在 两 份 中 文 报 章 及 一 份 英 文 报 章 上 刊 登
两 天 。 为 确 保 有 效 回 收 产 品 , 刊 登 广 告 时 应
考 虑 有 关 报 章 是 否 畅 销 。
- 在 售 卖 处 张 贴 海 报
另 一 种 通 知 消 费 者 回 收 产 品 的 方 法 , 是 把 海
报 张 贴 在 各 个 零 售 地 点 , 特 别 是 曾 经 出 售 需
要 回 收 产 品 的 超 级 市 场 、 连 锁 店 及 百 货 公 司
等 。 这 些 海 报 必 须 张 贴 在 店 铺 内 若 干 显 眼 的
位 置 , 为 时 最 少 两 星 期 , 以 便 吸 引 最 多 顾 客
的 注 意 。 海 报 上 的 标 题 「 安 全 回 收 通 知 」 或
类 似 标 题 必 须 突 出 , 海 报 面 积 必 须 够 大 , 好
让 消 费 者 能 轻 易 看 到 。 海 报 须 印 有 负 责 人 的
姓 名 及 电 话 号 码 , 以 便 解 答 消 费 者 的 查 询 。
- 新 闻 稿
如 无 法 直 接 通 知 所 有 购 货 人 及 消 费 者 回 收 某
产 品 , 供 应 商 应 发 出 新 闻 稿 或 广 告 , 引 起 传
媒 广 泛 报 道 及 消 费 者 注 意 。 每 份 新 闻 稿 都 应
发 给 中 、 英 文 报 章 , 及 / 或 电 视 台 和 电 台 。
新 闻 稿 须 包 括 负 责 人 的 姓 名 及 电 话 号 码 , 以
便 解 答 传 媒 及 消 费 者 的 查 询 。
- 其 他 方 法
拟 进 行 产 品 回 收 工 作 的 人 士 , 可 采 用 其 认 为
适 当 的 任 何 其 他 方 法 , 通 知 市 民 大 众 。
6.3 资 料 类 别
不 论 在 那 个 层
面 或 采 用 什 么 方 法 发 出 通 知 , 通
知 内 容 均 须 以 浅 白 易 明 的 中 、 英
文 表 达 , 务 求 向 市 民 传 达 准 确 的
资 料 。 有 关 资 料 应 包 括 :
- 产 品 识
别
清 楚 说 明 回 收 产 品 的 详 细 资 料
, 包 括 牌 子 、 型 号 或 编 号 、 批
号 或 产 品 识 别 号 码 及 / 或 生 产
日 期 , 以 至 产 品 的 原 定 用 途 等
。 为 免 出 现 不 必 要 的 混 淆 , 可
同 时 提 供 产 品 的 照 片 或 绘 图 。
- 回 收 理
由
清 楚 列 明 回 收 理 由 , 包 括 产 品
出 现 的 问 题 , 如 不 符 合 规 格 或
不 妥 善 之 处 、 产 品 的 具 体 危 险
或 潜 在 问 题 等 资 料 。
- 消 费
者 应 采 取 的 即 时 措 施
向 消 费 者 建 议 他 们 应 采 取 的 即
时 措 施 , 以 避 免 产 品 可 能 对 他
们 造 成 伤 害 , 例 如 , 建 议 拔 去
有 关 电 气 产 品 的 插 头 或 停 止 使
用 该 电 气 产 品 。
- 退 款
、 替 换 或 修 理 安 排
向 消 费 者 提 供 清 晰 且 足 够 的 指
示 , 告 知 他 们 如 何 办 理 退 款 、
替 换 或 修 理 产 品 的 手 续 。 有 关
安 排 不 应 对 消 费 者 造 成 诸 多 不
便 或 经 济 损 失 , 以 致 他 们 不 愿
退 还 产 品 。
- 查 询
设 立 电 话 热 线 , 解 答 消 费 者 或
零 售 商 的 查 询 。
6.4 回 收 产 品 的 指 定 地 点
应 集 中 在 一 个 地 点 进 行 产 品 回 收 工 作 , 或 倘 若 产 品 已 广
为 销 售 , 便 应 在 连 锁 店 、 超 级 市
场 、 百 货 公 司 、 供 应 店 铺 / 商 号
等 各 个 指 定 地 点 进 行 回 收 工 作 。
指 定 地 点 必 须 设 在 消 费 者 易 于 到
达 以 退 回 产 品 的 地 方 。
6.5 监 察 消 费 者 的 反 应
自 行 回 收 产 品 的 人 士 , 应 记 录 已 收 回 产 品 的 数 量 , 以 便
监 察 回 收 工 作 的 进 度 。 如 考 虑 到
所 有 情 况 后 , 包 括 产 品 首 次 推 出
的 时 间 、 产 品 价 格 及 预 计 产 品 的
使 用 期 限 , 发 觉 消 费 者 的 反 应 率
明 显 偏 低 , 有 关 人 士 应 考 虑 再 次
发 出 回 收 通 知 。
7. 通 知 机 电 工 程 署
| 7.1 |
任 何 人 士 如 拟 自 行 进 行 产 品 回 收 工 作 , 请 事 先 通
知 机 电 工 程 署 , 并 提 交 建
议 的 回 收 计 划 。 如 有 需 要
, 本 署 可 就 制 订 回 收 行 动
计 划 提 供 建 议 及 协 助 。 如
对 有 关 通 知 及 回 收 安 排 有
任 何 查 询 , 请 与 机 电 工 程
署 联 络 :
|
香 港 九 龙 启 成 街 3 号 机 电 工 程 署
电 力 法 例 部
电 气 产 品 分 部
电 话 : 2808 3803
传 真 : 2895 4929
|
| 7.2 |
进
行 产 品 回 收 工 作 期 间 , 机
电 工 程 署 可 提 供 协 助 , 确
保 回 收 工 作 能 有 效 地 按 照
回 收 行 动 计 划 进 行 。
|
| 7.3 |
产 品 回 收 工 作 完 成 后 , 有 关 人 士 必 须 向 机 电 工 程
署 提 交 报 告 。 报 告 应 载 述
产 品 回 收 工 作 的 结 果 ( 退
回 / 修 理 的 产 品 数 量 ) ,
以 及 建 议 日 后 采 取 的 行 动
, 以 避 免 再 发 生 同 类 问 题
。
|
8. 总 结
| 8.1 |
有 效 而 迅 速 的 回 收 行 动 , 是 从 市 面 或 消 费 者 收 回
有 潜 在 危 险 产 品 的 最 快 捷
方 法 。 电 气 产 品 的 制 造 商
、 进 口 商 或 供 应 商 一 旦 取
得 资 料 , 在 合 理 程 度 上 证
明 某 产 品 有 潜 在 危 险 , 便
应 考 虑 尽 快 展 开 回 收 工 作
。 资 料 来 源 可 以 是 消 费 者
提 出 的 投 诉 、 制 造 商 、 政
府 部 门 或 类 似 机 构 的 报 告
, 以 及 供 应 商 、 政 府 部 门
或 类 似 机 构 进 行 测 试 所 得
的 结 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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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 |
有 效 而 适 当 的 回 收 工 作 可 产 生 积 极 效 果 , 一 方 面
可 挽 回 及 加 强 消 费 者 对 产
品 的 信 心 , 另 一 方 面 消 费
者 亦 会 对 有 关 商 号 继 续 支
持 。
|
| 8.3 |
本 指 引 旨 在 就 进 行 自 行 回 收 产 品 工 作 , 提 供 指 引
。 不 过 , 由 于 情 况 各 有 不
同 , 进 行 回 收 工 作 的 人 士
应 根 据 其 商 业 判 断 , 制 订
最 切 合 本 身 需 要 的 回 收 行
动 计 划 , 并 在 适 当 情 况 下
, 对 指 引 内 容 加 以 调 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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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4 |
如
对 本 指 引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向 机 电 工 程 署 电 力 法 例 部
电 气 产 品 分 部 查 询 , 详 情
请 参 阅 上 文 第 7.1 段 。
|
| 注: |
本 小 册 子 并 非 法 律 文 件 , 而 仅 就 自 行 收 回 受 电
力 条 例 ( 第 406 章 ) 下 电
气 产 品 ( 安 全 ) 规 例 规 管
的 电 气 产 品 提 供 指 引 。 如
须 详 尽 及 准 确 理 解 该 规 例
的 规 定 , 必 须 阅 读 规 例 的
条 文 , 以 及 如 有 需 要 , 请
征 询 法 律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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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电 工 程 署
2003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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