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机电工程署 香港 - 亚洲国际都会
香港政府一站通 繁体版 ENGLISH 搜寻
搜寻 网页指南 联络我们

香 港 设 计 年

2012 选 民 登 记

香 港 政 府 新 闻 网

1823 Online

$6,000 计 划

知 悭 惜 电 节 能 比 赛 2011

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国际概念设计比赛

四 川 重 建

强 制 性 能 源 效 益 标 签 计 划

营商谘询 电子平台

「 香 港 政 府 WiFi 通 」 计 划

欢迎使用 「我的政府一站通」

更 改 地 址

连 结 到 「 香 港 政 府 一 站 通 」

车 辆 维 修 技 工 自 愿 注 册 计 划

五 天 工 作 周

 
电 力 : 刊 物

指南/指引指 南 / 指 引

注 册 电 业 承 办 商 须 知

作 为 注 册 电 业 承 办 商 , 你 必 须 留 意 下 列 各 事 项 :

  1. 注 册 电 业 承 办 商 的 责 任
  2. 证 明 书 有 效 期
  3. 注 册 续 期
  4. 展 示 证 明 书
  5. 电 力 装 置 的 检 查 、 测 试 及 发 出 证 明 书
  6. 注 册 电 业 承 办 商 的 工 作 表 现 评 分 制 度
  7. 附 件 1
    附 件 2

查 询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政 府 机 电 工 程 署 电 力 法 例 部

地 址 : 香 港 九 龙 启 成 街 3 号
电 话 : 1823 ( 热 线 )
传 真 : 2895 4929

注 : 本 资 料 文 件 并 非 法 律 文 件 , 只 供 参 考 之 用 。


  1. 注 册 电 业 承 办 商 的 责 任

  2. 作 为 注 册 电 业 承 办 商 , 你 须 遵 守 你 须 遵 守 《 电 力 条 例 》 及 其 附 属 规 例 的 各 项 规 定 。 注 册 电 业 承 办 商 的 主 要 责 任 如 下 , 敬 请 细 阅 并 加 以 遵 守 :

    • 你 只 能 雇 用 注 册 电 业 工 程 人 员 负 责 电 力 工 作 。 辖 下 任 何 雇 员 如 非 注 册 电 业 工 程 人 员 ( 即 非 注 册 电 业 工 程 人 员 ) , 但 依 照 辖 下 其 中 一 位 注 册 电 业 工 程 人 员 的 口 头 或 书 面 指 示 而 工 作 , 则 可 从 事 电 力 工 作 。 在 此 情 况 下 , 该 注 册 电 业 工 程 人 员 须 知 悉 并 负 责 该 非 注 册 电 业 工 程 人 员 的 工 作 。 再 者 , 你 须 留 意 , 该 非 注 册 电 业 工 程 人 员 不 得 发 出 证 明 书 以 确 认 固 定 电 力 装 置 符 合 电 力 条 例 的 规 定 , 而 且 当 注 册 电 业 工 程 人 员 不 在 其 身 旁 时 , 不 得 对 固 定 电 力 装 置 的 带 电 部 分 施 工 。
    • 你 须 有 效 地 督 导 辖 下 的 注 册 电 业 工 程 人 员 , 并 确 保 他 们 只 从 事 电 力 条 例 规 定 他 们 有 权 从 事 的 电 力 工 作 。
    • 你 不 得 促 使 或 容 许 雇 员 ( 即 注 册 及 非 注 册 电 业 工 程 人 员 ) 在 违 反 电 力 条 例 的 情 况 下 从 事 电 力 工 作 。 请 特 别 留 意 , 你 所 从 事 的 电 力 工 作 , 须 遵 守 《 电 力 ( 线 路 ) 规 例 》 的 技 术 规 定 。 ( 注 : 机 电 工 程 署 出 版 及 公 开 发 售 一 套 《 电 力 ( 线 路 ) 规 例 工 作 守 则 》 , 就 如 何 能 符 合 《 电 力 ( 线 路 ) 规 例 》 的 规 定 力 面 , 给 予 技 术 性 指 引 。 你 及 辖 下 注 册 电 业 工 程 人 员 应 购 备 该 套 工 作 守 则 作 为 参 考 。 )
    • 你 须 提 供 适 当 及 足 够 的 测 试 器 具 、 工 具 、 物 料 及 合 适 地 方 /工 场 给 雇 员 进 行 电 力 工 作 。
    • 你 须 储 存 过 去 5年 内 或 注 册 为 电 业 承 办 商 以 来 ( 两 者 以 时 间 较 短 者 为 准 ) , 辖 下 雇 员 所 从 事 各 项 电 力 工 作 的 有 关 纪 录 。
    • 在 机 电 工 程 署 署 长 以 通 知 书 作 出 规 定 后 , 你 须 出 示 机 电 工 程 署 署 长 认 为 与 执 行 电 力 条 例 有 关 而 由 你 持 有 或 在 你 控 制 下 的 纪 录 、 图 则 或 文 件 , 以 供 查 阅 。
    • 你 须 在 主 要 营 业 地 址 的 当 眼 处 , 展 示 注 册 证 明 书 正 本 ( 即 总 店 证 明 书 ) , 并 在 每 个 其 他 营 业 地 址 ( 即 分 店 ) 的 当 眼 处 , 展 示 机 电 工 程 署 署 长 发 出 的 该 注 册 证 明 书 副 本 ( 即 分 店 证 明 书 ) 。
    • 你 只 限 在 已 向 机 电 工 程 署 署 长 注 册 的 各 营 业 地 址 从 事 或 展 开 电 业 承 办 商 业 务 。
    • 倘 你 停 业 或 在 注 册 为 电 业 承 办 商 后 以 下 细 则 有 所 变 更 , 你 须 在 两 星 期 内 通 知 机 电 工 程 署 署 长 :
      1. 获 你 授 权 在 电 力 条 例 所 规 定 的 证 明 书 /报 告 上 加 签 的 人 ;
      2. 你 的 营 业 地 址 ( 总 店 及 分 店 ) ;
      3. 你 的 营 业 称 号 ;
      4. 合 伙 人 ( 如 你 注 册 为 合 伙 商 行 ) ; 及
      5. 可 能 订 明 的 其 他 细 则 。

    页 首

  3. 证 明 书 有 效 期

    电 业 承 办 商 的 注 册 有 效 期 为 3 年 。 你 的 注 册 证 明 书 上 已 列 明 证 明 书 的 生 效 及 届 满 日 期 。

  4. 页 首

  5. 注 册 续 期

    如 你 希 望 在 注 册 期 届 满 时 将 注 册 续 期 , 你 应 填 妥 指 定 的 注 册 续 期 申 请 表 ( 即 表 格 一 : 新 申 请 注 册 为 电 业 承 办 商 / 注 册 续 期 ) , 并 连 同 有 关 证 明 文 件 及 续 期 费 用 855 元 ( 此 款 额 可 被 调 整 ) 一 并 交 给 本 署 。 你 必 须 在 注 册 届 满 日 期 最 少 1 个 月 前 将 续 期 申 请 递 交 本 署 , 但 不 得 早 于 该 日 期 的 4 个 月 前 。

  6. 页 首

  7. 展 示 证 明 书

    你 只 限 在 已 向 本 署 注 册 的 营 业 地 址 ( 即 注 册 证 明 书 上 所 载 ) 从 事 或 展 开 电 业 承 办 商 业 务 。 你 亦 应 该 在 主 要 营 业 地 址 ( 即 总 店 ) 的 当 眼 处 展 示 该 店 的 注 册 证 明 书 , 并 在 其 他 营 业 地 址 ( 即 分 店 ) 的 当 眼 处 , 展 示 分 店 的 注 册 证 明 书 ( 如 有 者 ) 。 注 册 证 明 书 倘 有 遗 失 , 本 署 可 补 发 一 份 给 你 , 费 用 为 340元 ( 此 款 额 可 被 调 整 ) 。

  8. 页 首

  9. 电 力 装 置 的 检 查 、 测 试 及 发 出 证 明 书

    5.1 你 须 留 意 电 力 法 例 下 的 下 列 各 项 规 定 , 这 些 规 定 由 1992 年 6 月 1 日 起 生 效 :
    (a) 作 为 注 册 电 业 承 办 商 , 你 须 在 固 定 电 力 装 置 完 成 后 , 并 在 通 电 以 供 使 用 前 , 交 由 注 册 电 业 工 程 人 员 ( 由 你 雇 用 ) 进 行 检 查 、 测 试 及 发 出 证 明 书 , 以 确 认 该 装 置 符 合 电 力 条 例 的 各 项 规 定 。 此 项 规 定 亦 适 用 于 对 现 有 电 力 装 置 所 进 行 的 任 何 修 理 、 改 装 及 增 设 的 电 力 工 作 , 然 而 只 须 对 受 影 响 的 部 分 加 以 检 查 、 测 试 及 发 出 证 明 书 。 上 述 的 证 明 书 须 采 用 指 定 表 格 「 完 工 证 明 书 」 ( 即 表 格 WR1 ) [ PDF 格 式 (165KB) ] 或 「 完 工 证 明 书 完 工 ( 部 分 装 置 ) 证 明 书 」 ( 即 表 格 WR1(A) ) [ PDF 格 式 (163KB) ] 。
    (b) 某 些 特 定 类 别 固 定 电 力 装 置 的 拥 有 人 , 须 安 排 该 等 装 置 定 期 由 注 册 电 业 工 程 人 员 检 查 、 测 试 及 发 出 证 明 书 , 以 确 认 装 置 符 合 电 力 条 例 的 各 项 规 定 。 这 类 检 查 、 测 试 及 发 出 证 明 书 应 最 少 每 12 个 月 进 行 一 次 , 或 最 少 每 5 年 进 行 一 次 , 视 乎 电 力 装 置 的 类 别 而 定 ( 见 附 件 2(II) 部 ) 。 上 述 的 证 明 书 须 采 用 指 定 的 表 格 「 定 期 测 试 证 明 书 」 ( 即 表 格 WR2 ) [ PDF 格 式 (332KB) ] 或 「 定 期 测 试 ( 部 分 装 置 ) 证 明 书 」 ( 即 表 格 WR2(A) ) [ PDF 格 式 (42KB) ] 。
    上 述 两 项 规 定 的 详 情 已 随 附 于 附 件 1
    5.2 兹 请 留 意 在 《 电 力 ( 线 路 ) 规 例 》 第 19 至 22 条 下 , 阁 下 所 签 发 的 〔 完 工 证 明 书 ( 即 表 格 WR1 ) 〕 及 〔 定 期 测 试 证 明 书 ( 即 表 格 WR2 ) 必 须 存 备 有 关 的 测 试 记 录 、 图 则 及 其 他 文 件 作 为 证 明 。 所 有 有 关 文 件 必 须 保 存 至 少 5 年 , 并 在 本 署 人 员 提 出 要 求 时 出 示 以 供 查 阅 。
    5.3 低 压 电 力 装 置 的 定 期 测 试 记 录 , 最 低 限 度 要 包 括 《 电 力 ( 线 路 ) 规 例 工 作 守 则 》 附 录 13 所 列 载 的 项 目 。
    5.4 为 了 有 效 监 察 电 力 装 置 的 水 准 , 本 署 会 以 随 机 方 式 派 员 检 查 由 注 册 电 业 承 办 商 负 责 设 计 、 安 装 或 测 试 的 电 力 装 置 。
    5.5 当 本 署 人 员 实 地 检 查 由 阁 下 所 设 计 、 安 装 或 测 试 的 电 力 装 置 时 , 阁 下 须 出 示 有 关 的 测 试 记 录 、 图 则 及 文 件 以 供 查 阅 及 保 留 。
  10. 页 首

  11. 注 册 电 业 承 办 商 的 工 作 表 现 评 分 制 度

    6.1 这 项 制 度 由 机 电 工 程 署 署 长 负 责 执 行 , 目 的 是 监 察 注 册 电 业 承 办 商 的 表 现 , 以 确 保 其 聘 用 的 注 册 电 业 工 程 人 员 确 有 遵 照 《 电 力 条 例 》 ( 第 406 章 ) 、 特 别 是 《 电 力 ( 线 路 ) 规 例 》 的 规 定 , 来 进 行 电 力 工 程 。 这 项 制 度 提 供 了 行 政 指 引 , 让 机 电 工 程 署 署 长 可 以 采 取 适 当 行 动 ,促 使 注 册 电 业 承 办 商 改 善 表 现 。
    6.2 如 果 发 现 注 册 电 业 工 程 人 员 进 行 电 力 工 程 时 , 忽 视 其 法 定 职 责 , 没 有 确 保 固 定 电 力 装 置 符 合 《 电 力 ( 线 路 ) 规 例 》 的 全 部 安 全 规 定 , 便 会 在 聘 用 该 注 册 电 业 工 程 人员 的 注 册 电 业 承 办 商 名 下 记 入 若 干 点 数 的 扣 分 。 扣 分 点 数 将 视 乎 违 例 事 项 的 性 质 而 定 , 而 违 例 事 项 以 缺 点 项 目 方 式 表 列 ( 见 附 件 2 ) , 这 些 缺 点 按 严 重 程 度 分 类 , 每 类 各 设 定 某 一 点 数 的 扣 分 。
    6.3 此 项 制 度 将 采 用 下 列 检 查 的 结 果 :
    (a) 电 力 公 司 的 检 查 , 通 常 对 象 为 新 的 装 置 ; 以 及
    (b) 机 电 工 程 署 署 长 对 随 机 选 出 装 置 的 检 查 , 以 及 在 接 到 具 体 投 诉 后 进 行 的 检 查 。
    6.4 已 记 入 任 何 注 册 电 业 承 办 商 名 下 的 扣 分 , 将 会 在 纪 录 内 保 留12 个 月 。 在 该 段 期 间 内 的 累 积 扣 分 , 将 除 以 曾 进 行 的 检 查 次 数 , 以 求 得 平 均 扣 分。 举 例 来说 , 如 果 于 最 近 12 个 月 内 , 某 注 册 电 业 承 办 商 在 20 次 检 查 中 累 积 扣了 100 分 , 那 么 他 的 平 均 扣 分 是 5 分 。
    6.5 在 这 项 制 度 下 , 将 采 取 两 个 阶 段 的 行 动 来 监 察 注 册 电 业 承 办商 的 表 现 。 当 某 注 册 电 业 承 办 商 的 平 均 扣 分 达 到 第 一 阶 段 的 预 设 界 限 ( 18 分 或 以 上 ) , 机 电 工 程 署 署 长 便 会 向 他 发 出 通 知 书 , 警 告 他 须 改 善 表 现 。
    6.6 当 平 均 扣 分 达 到 第 二 阶 段 的 预 设 界 限 ( 23 分 或 以 上 ) , 机 电工 程 署 署 长 便 会 发 出 另 一 封 通 知 书 , 要 求 他 安 排 与 本 署 职 员 一 起 实 地 视 察 其 日 后 监 督 的 电 力 工程 。 如 果 在 实 地 检 查 时 发 现 证 据 , 显 示 他 违 反 规 例 内 所 述 的 规 定 , 机 电 工 程 署 署 长 会 视 乎 所 得 证 据 施 行 纪 律 处 分 或 提 出 检 控 。
    6.7 这 项 扣 分 制 度 , 将 不 会 有 损 根 据 《 电 力 条 例 》 有 关 纪 律 处 分或 罪 行 规 定 而 须 采 取 的 任 何 行 动 或 施 加 的 任 何 惩 罚 。
    6.8 这 项 制 度 于 1994 年 1 月 1 日 生 效。
  12. 页 首


附 件 1

根 据 电 力 ( 线 路 ) 规 例 对 固 定 电 力 装 置 进 行 检 查 、 测 试 及 发 出 证 明 书 的 规 定

( I ) 固 定 电 力 装 置 的 首 次 检 查 、 测 试 及 发 出 证 明 书

  1. 注 册 电 业 承 办 商 须 在 完 成 固 定 电 力 装 置 的 电 力 工 作 后 , 并 在 该 装 置 通 电 以 供 使 用 前 , 安 排 由 注 册 电 业 工 程 人 员 ( 由 承 办 商 雇 用 ) 进 行 检 查 、 测 试 及 发 出 证 明 书 , 以 确 认 该 装 置 符 合 《 电 力 条 例 》 的 各 项 规 定 。 此 项 规 定 亦 适 用 于 对 现 有 电 力 装 置 所 完 成 的 电 力 工 作 ( 例 如 : 修 理 、 改 装 或 增 设 ) , 然 而 只 须 对 受 影 响 部 分 加 以 检 查 、 测 试 及 发 出 证 明 书 。

  2. 上 述 的 证 明 书 须 采 用 指 定 的 表 格 - 「 完 工 证 明 书 」 ( 即 表 格 WR1 ) 。 每 份 完 工 证 明 书 须 由 负 责 进 行 有 关 工 作 的 注 册 电 业 工 程 人 员 签 署 。 此 外 , 各 有 关 的 注 册 电 业 承 办 商 亦 须 在 证 明 书 上 加 签 。 在 签 妥 证 明 书 的 各 部 分 后 , 注 册 电 业 承 办 商 便 可 将 证 明 书 发 给 电 力 装 置 的 拥 有 人 。 如 电 力 装 置 在 使 用 前 须 由 电 力 公 司 进 行 检 查 /测 试 ( 例 如 : 新 安 装 的 电 力 装 置 ) , 则 建 议 将 上 述 证 明 书 的 副 本 送 交 有 关 的 电 力 公 司 。

  3. 大 型 的 固 定 电 力 装 置 如 果 分 为 一 个 部 分 以 上 , 可 由 不 同 的 注 册 电 业 工 程 人 员 对 个 别 的 部 分 进 行 检 查 、 测 试 及 发 出 证 明 书 。 在 此 情 况 下 , 可 由 一 名 主 要 的 注 册 电 业 工 程 人 员 , 在 收 到 其 他 注 册 电 业 工 程 人 员 就 个 别 部 分 所 发 出 的 有 效 「 完 工 ( 部 分 装 置 ) 证 明 书 」 ( 即 表 格 WR1(A) ) 后 , 发 出 单 一 份 「 完 工 证 明 书 」 ( 即 表 格 WR1 ) , 以 便 简 化 程 序 。 ( 备 注 : 该 名 主 要 注 册 电 业 工 程 人 员 , 不 必 亲 自 检 查 及 测 试 有 关 装 置 的 每 一 部 分 。 )

附 件 1 页 首

( II ) 固 定 电 力 装 置 的 定 期 检 查 、 测 试 及 发 出 证 明 书

  1. 每 年 最 少 作 一 次 检 查 、 测 试 及 领 取 证 明 书 的 固 定 电 力 装 置

    由 1992年 6月 1日 起 , 设 于 以 下 任 何 一 类 房 产 内 的 固 定 电 力 装 置 的 拥 有 人 , 须 安 排 该 装 置 每 年 最 少 作 一 次 检 查 、 测 试 及 领 取 证 明 书 :

    (a) 公 众 娱 乐 场 所

    《 公 众 娱 乐 场 所 条 例 》 ( 香 港 法 例 第 172章 ) 所 界 定 的 公 众 娱 乐 场 所 内 的 固 定 电 力 装 置 , 须 每 年 最 少 作 一 次 检 查 、 测 试 及 领 取 证 明 书 , 但 出 海 船 只 则 不 在 此 限 。 公 众 娱 乐 场 所 的 典 型 例 子 : 供 戏 剧 或 舞 台 演 出 、 播 放 电 影 、 演 说 、 展 览 、 杂 技 表 演 、 体 育 项 目 表 演 或 机 动 游 戏 设 施 等 用 途 的 地 方 、 建 筑 物 或 搭 建 物 ( 临 时 或 永 久 性 ) 。

    (b) 制 造 或 贮 存 危 险 品 的 房 产

    《 危 险 品 ( 适 用 及 豁 免 ) 规 例 》 ( 香 港 法 例 第 295章 ) 〔 前 称 《 危 险 品 ( 类 别 ) 规 例 》 〕 所 列 各 类 制 造 或 贮 存 危 险 品 的 房 产 内 的 固 定 电 力 装 置 , 须 每 年 最 少 作 一 次 检 查 、 测 试 及 领 取 证 明 书 。 这 类 房 产 包 括 危 险 品 仓 库 、 危 险 品 储 缸 、 气 体 灌 注 站 、 汽 油 及 柴 油 加 油 站 、 石 油 气 灌 注 站 等 。

    (c) 高 压 固 定 电 力 装 置

    房 产 如 设 有 由 高 压 电 源 直 接 供 电 的 高 压 固 定 电 力 装 置 , 则 该 房 产 的 拥 有 人 须 安 排 该 高 压 固 定 电 力 装 置 每 年 最 少 作 一 次 检 查 、 测 试 及 领 取 证 明 书 。 这 类 装 置 的 例 子 : 大 型 商 场 内 的 高 压 开 关 房 及 电 力 分 站 。

  2. 须 每 5 年 最 少 作 一 次 检 查 、 测 试 及 领 取 证 明 书 的 固 定 电 力 装 置

    除 了 已 纳 入 上 文 第 (1) 段 的 装 置 外 , 由 1992 年 6 月 1 日 起 , 下 列 类 别 固 定 电 力 装 置 的 拥 有 人 , 须 安 排 该 装 置 每 5 年 最 少 作 一 次 检 查 、 测 试 及 领 取 证 明 书 :

    1. 工 厂 及 工 业 经 营 场 地 内 的 固 定 电 力 装 置 , 当 该 装 置 的 额 定 电 压 为 低 压 , 而 允 许 负 载 量 为 超 逾 200 安 培 ( 单 相 或 三 相 ) 时 , 须 每 5 年 最 少 作 一 次 检 查 、 测 试 及 领 取 证 明 书 。

    2. 除 上 文 (a) 节 所 指 者 外 , 当 固 定 电 力 装 置 的 额 定 电 压 为 低 压 , 而 允 许 负 载 量 为 超 逾 100 安 培 ( 单 相 或 三 相 ) 时 , 该 装 置 须 每 5 年 最 少 作 一 次 检 查 、 测 试 及 领 取 证 明 书 。 这 类 装 置 包 括 住 宅 楼 宇 内 升 降 机 、 水 泵 、 公 共 照 明 及 其 他 公 用 设 施 的 供 电 装 置 , 办 公 室 内 的 固 定 装 置 等 , 其 总 负 载 量 超 逾 100 安 培 ( 单 相 或 三 相 ) 。

    3. 设 于 以 下 任 何 一 类 房 产 内 的 低 压 固 定 电 力 装 置 , 须 每 5年 最 少 作 一 次 检 查 、 测 试 及 领 取 证 明 书 :

      1. 酒 店 或 宾 馆 ;
      2. 医 院 或 留 产 院 ;
      3. 学 校 ;
      4. 教 育 条 例 ( 香 港 法 例 第 279 章 ) 第 2 条 所 列 院 校 的 房 产 , 包 恬 工 业 学 院 和 大 学 ;
      5. 幼 儿 中 心 ; 及
      6. 机 电 工 程 署 署 长 认 为 在 发 生 电 力 意 外 时 会 引 致 严 重 灾 害 的 房 产 , 署 长 可 将 通 知 书 邮 寄 或 遣 专 人 送 达 该 房 产 的 拥 有 人 , 以 指 明 该 房 产 。

  3. 上 述 的 证 明 书 须 采 用 指 定 的 表 格 - 「 定 期 测 试 证 明 书 」 ( 即 表 格 WR2 ) 。 每 份 定 期 测 试 证 明 书 须 由 负 责 进 行 检 查 及 测 试 的 注 册 电 业 工 程 人 员 签 署 。 此 外 , 负 责 的 注 册 电 业 承 办 商 亦 须 在 证 明 书 上 加 签 。 在 签 妥 证 明 书 的 各 部 分 后 , 注 册 电 业 承 办 商 便 可 将 证 明 书 发 给 电 力 装 置 的 拥 有 人 。 拥 有 人 须 将 证 明 书 在 发 出 日 期 起 计 2 星 期 内 呈 交 机 电 工 程 署 署 长 加 签 。 该 拥 有 人 将 证 明 书 呈 交 机 电 工 程 署 署 长 时 , 须 一 并 缴 交 加 签 费 , 每 份 证 明 书 695 元 ( 此 款 额 可 被 调 整 ) 。

  4. 大 型 的 固 定 电 力 装 置 如 果 分 为 一 个 部 分 以 上 , 可 由 不 同 的 注 册 电 业 工 程 人 员 对 个 别 的 部 分 进 行 检 查 、 测 试 及 发 出 证 明 书 。 在 此 情 况 下 , 可 由 一 名 主 要 的 注 册 电 业 工 程 人 员 , 在 收 到 其 他 注 册 电 业 工 程 人 员 就 个 别 部 分 所 发 出 的 有 效 「 定 期 测 试 ( 部 分 装 置 ) 证 明 书 」 ( 即 表 格 WR2(A) 后 , 发 出 单 一 份 「 定 期 测 试 证 明 书 」 ) ( 即 表 格 WR2 ) , 以 便 简 化 程 序 。 ( 备 注 : 该 名 主 要 注 册 电 业 工 程 人 员 , 不 必 亲 自 检 查 及 测 试 有 关 装 置 的 每 一 部 分 。 )

附 件 1 页 首

( III ) 注 册 电 业 工 程 人 员 及 承 办 商 须 注 意 的 要 点

在 检 查 、 测 试 及 发 出 证 明 书 时 , 负 责 的 注 册 电 业 工 程 人 员 及 承 办 商 须 遵 守 下 列 各 点 :

  1. 测 试 固 定 电 力 装 置 , 必 须 以 适 当 工 具 及 测 试 器 具 进 行 , 并 须 依 照 已 为 人 接 受 的 惯 例 进 行 , 使 在 测 试 中 的 电 路 即 使 有 故 障 , 亦 不 会 对 任 何 人 或 财 产 造 成 危 险 。

  2. 进 行 测 试 及 检 查 的 注 册 电 业 工 程 人 员 须 将 其 测 试 及 检 查 结 果 纪 录 、 注 明 日 期 及 予 以 核 证 。 注 册 电 业 承 办 商 须 保 存 所 有 有 关 测 试 及 检 查 结 果 的 纪 录 , 并 将 该 份 纪 录 的 副 本 发 给 电 力 装 置 的 拥 有 人 。

  3. 有 关 的 测 试 及 检 查 须 于 合 理 期 间 内 进 行 , 通 常 以 不 超 过 发 出 证 明 书 的 日 期 前 1个 月 为 限 。

页 首


附 件 2

注 册 电 业 承 办 商 的 工 作 表 现 评 分 制 度 所 采 用 的 缺 点 项 目

甲 类 ( 5 分 ) ∶

引 起 危 险 的 严 重 缺 点

(a) 一 般 职 责
代 码 说 明
STET 没 有 确 保 雇 员 使 用 适 当 及 足 够 的 测 试 器 具 、 工 具 、 物 料 及 合 适 地 方 /工 场 来 进 行 电 力 工 程 。
(b) 总 开 关 责
代 码 说 明
CDQL 总 开 关 掣 带 电 部 分 无 适 当 密 封 或 绝 缘 。
EIXF 无 装 设 接 地 极 ( 连 检 视 坑 )。
MWPE 主 电 缆 的 极 性 接 驳 错 误 。
(c) 上 升 总 责
代 码 说 明
RMQL 上 升 总 线 带 电 部 分 无 适 当 密 封 或 绝 缘 。
(d) 最 终 电 路
代 码 说 明
AECI 浴 室 内 所 安 装 的 照 明 配 件 及 具 有 发 热 元 件 的 固 定 用 具 , 并 非 设 于 使 用 花 洒 或 固 定 浴 缸 人 士 不 可 能 触 及 的 位 置 。
AEQI 带 电 部 分 无 外 壳 、 屏 障 或 绝 缘 保 护 。
( 位 置 ________; 配 电 箱 编 号 ________; 电 路 编 号 _______ )
BRXM 浴 室 内 安 装 的 控 制 开 关 并 非 采 用 准 许 的 规 格 。
DBQI 配 电 箱 编 号 ________并 无 设 置 合 适 的 相 位 障 及 绝 缘 屏 隔 。
LEPB 相 导 线 并 非 接 驳 至 螺 丝 头 灯 座 的 中 间 触 点 。
( 位 置 ________; 配 电 箱 编 号 ________; 电 路 编 号 _______ )
OSPK 插 座 的 极 性 接 驳 错 误 。
( 位 置 ________; 配 电 箱 编 号 ________; 电 路 编 号 _______ )
RBXM 须 刨 供 电 装 置 并 非 采 用 准 许 的 规 格 。
RBXZ 浴 室 内 的 插 座 并 不 符 合 安 装 规 定 。
SWPK 开 关 掣 的 极 性 接 驳 错 误 。
( 位 置 ________; 配 电 箱 编 号 ________; 电 路 编 号 _______ )

附 件 2 页 首

乙 类 ( 3 分 ) ∶

可 能 引 起 危 险 或 涉 及 错 误 选 用 器 具 /仪 器 的 缺 点

(a) 一 般 职 责
代 码 说 明
RECO 没 有 妥 当 备 存 过 去 5年 内 或 注 册 为 电 业 承 办 商 以 来 (两 者 以 时 间 较 短 者 为 准 ), 辖 下 雇 员 所 从 事 各 项 电 力 工 程 的 有 关 纪 录 。
(b) 总 开 关 掣
代 码 说 明
BMXQ 放 在 中 性 电 路 的 断 路 器 并 非 内 在 连 动 使 能 切 断 所 有 带 电 导 体 。
BSVE 绝 缘 电 阻 值 小 于 0.5兆 欧 。
BXWN 并 无 设 置 防 风 雨 的 户 外 掣 箱 以 遮 蔽 总 开 关 掣 和 配 电 箱 。
CIXI 主 电 缆 无 机 械 性 保 护 。
CPRL 保 护 导 体 /接 地 导 体 尺 寸 过 小 。
CWQS 第 2类 电 路 并 无 与 其 他 类 别 的 电 路 分 隔 。
ELVE 接 地 环 路 阻 抗 超 出 容 许 数 值 。
FHXM 中 性 电 路 装 有 熔 断 器 。
MWBJ 主 电 缆 欠 妥 。
MWIE 主 电 缆 无 相 位 标 志 。
MWRH 与 总 开 关 掣 的 额 定 值 比 较 , 主 电 缆 的 尺 寸 过 小 。
MZDJ _______楼 电 表 板 的 电 线 欠 妥 。
NLXF 总 开 关 掣 的 中 性 电 路 无 安 装 铜 连 杆 。
PPTG 总 水 喉 管 /总 气 体 管 并 无 接 地 。
RDVF 并 无 按 照 规 定 安 装 电 流 式 漏 电 断 路 器 。
SCFD 电 源 转 换 器 欠 妥 。
SDXF 单 相 装 置 并 无 安 装 双 极 总 掣 。
SMBJ 总 开 关 掣 (包 括 所 有 连 带 保 护 器 件 )欠 妥 。
SMXC 总 开 关 掣 的 外 露 金 属 部 分 并 无 接 地 。
SWSL 总 开 关 掣 的 短 路 断 流 容 量 不 足 。
(c) 上 升 总 线
代 码 说 明
BCIF 汇 流 排 箱 及 上 升 总 线 并 无 相 位 标 志 。
CPRB 上 升 总 线 的 保 护 导 体 小 于 70平 方 毫 米 铜 或 其 等 值 。
CYML 与 保 护 器 件 的 额 定 值 比 较 , 横 向 总 线 的 尺 寸 过 小 。
FCIF 断 流 熔 断 器 箱 /开 关 掣 并 无 相 位 标 志 。
NBXF 每 层 楼 的 横 向 总 线 并 无 安 装 合 适 的 中 性 /接 地 线 趸 。
RMML 与 保 护 器 件 的 额 定 值 比 较 , 上 升 总 线 尺 寸 过 小 。
(d) 最 终 电 路
代 码 说 明
AEWN 露 天 的 电 力 器 具 并 非 防 风 雨 类 型 。
( 位 置 ________; 配 电 箱 编 号 ________; 电 路 编 号 _______ )
AMJF 电 动 机 并 无 装 设 就 地 开 关 掣 以 切 断 所 有 带 电 导 体 。
( 位 置 ________; 配 电 箱 编 号 ________; 电 路 编 号 _______ )
BXXC 器 具 的 金 属 外 壳 并 无 接 地 。
( 位 置 ________; 配 电 箱 编 号 ________; 电 路 编 号 _______ )
CFXE 使 用 软 喉 导 管 作 为 电 路 保 护 导 体 。
( 位 置 ________; 配 电 箱 编 号 ________; 电 路 编 号 _______ )
CPML 保 护 导 体 尺 寸 过 小 。
( 配 电 箱 编 号 ________; 电 路 编 号 ________ )
CTXE 15 安 培 插 座 ( 非 工 业 用 ) 并 无 连 接 至 装 有 适 当 熔 断 器 或 小 型 断 路 器 的 专 用 放 射 式 电 路 。
CTXF 5 安 培 插 座 ( 非 工 业 用 ) 并 无 连 接 至 装 有 适 当 熔 断 器 或 小 型 断 路 器 的 专 用 放 射 式 电 路 。
DBXF 配 电 箱 编 号 ________并 无 安 装 保 护 导 体 。
ELHF 配 电 箱 编 号 ________的 接 地 故 障 环 路 阻 抗 超 出 容 许 数 值 。
FHCD 保 护 器 件 与 电 路 的 导 线 额 定 值 不 配 合 。
( 配 电 箱 编 号 ________; 电 路 编 号 ________ )
FHNC 配 电 箱 编 号 ________在 中 性 电 路 装 有 熔 断 器 。
LUXC 供 安 装 灯 掣 或 开 关 掣 的 金 属 底 座 并 无 接 地 。
( 位 置 ________; 配 电 箱 编 号 ________; 电 路 编 号 _______ )
OOKB 13 安 培 环 形 插 座 电 路 的 保 护 导 体 并 非 以 环 形 装 置 。
( 配 电 箱 编 号 ________; 电 路 编 号 ________ )
OSEB 并 无 为 每 一 个 13安 培 /15安 培 插 座 安 装 电 路 保 护 导 体 。
( 位 置 ________; 配 电 箱 编 号 ________; 电 路 编 号 _______ )
OSEC 插 座 及 /或 连 带 的 金 属 底 座 无 接 地 。
( 位 置 ________; 配 电 箱 编 号 ________; 电 路 编 号 _______ )
RDSF 插 座 无 装 设 30毫 安 启 动 式 的 漏 电 断 路 器 。
( 位 置 ________; 配 电 箱 编 号 ________; 电 路 编 号 _______ )
SWRI 电 动 机 无 装 设 防 止 突 然 重 行 启 动 设 备 , 而 该 机 突 然 重 行 启 动 可 能 构 成 危 险 。

附 件 2 页 首

丙 类 ( 1 分 ) ∶

涉 及 工 艺 差 劣 或 不 符 合 良 好 工 作 常 规 的 缺 点

(a) 总 开 关 掣
代 码 说 明
DLXF 并 无 在 所 有 总 接 地 及 等 电 位 连 接 处 装 设 有 以 下 中 英 文 字 样 的 标 志 ∶ "SAFETY ELECTRICAL CONNECTION - DO NOT REMOVE ( 安 全 接 地 终 端 --- 切 勿 移 去 )" 。
EMXC 用 户 接 地 系 统 无 使 用 可 截 离 的 切 断 连 杆 或 等 效 方 法 与 电 力 公 司 的 接 地 终 端 作 接 驳 。
(b) 上 升 总 线
代 码 说 明
RSBJ 使 用 即 时 断 开 式 漏 电 断 路 器 , 作 为 上 升 总 线 的 开 关 掣 或 多 户 楼 宇 的 切 断 电 源 器 件 。
RTXF 并 无 在 每 一 层 楼 从 上 升 总 线 引 出 三 相 四 线 的 横 向 总 线 。
(c) 最 终 电 路
代 码 说 明
DBEF 配 电 箱 编 号 _________的 电 路 保 护 导 体 并 无 适 当 的 接 线 柱 。
DBNE 配 电 箱 编 号 _________并 无 装 设 稳 固 的 标 志 。
ESZC 并 无 提 供 辅 助 等 电 位 接 驳 。

备 注 : 对 于 上 述 注 册 电 业 承 办 商 的 一 般 职 责 , 将 由 机 电 工 程 署 派 员

页 首

上 一 页


请下载 Acrobat Reader 开启PDF格式档案
 

© | 重要告示 | 私隐政策

复检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