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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在架空電纜附近工作所採取的合理步驟

在架空電纜附近以安全方式工作所需採取的合理步驟包括計劃和諮詢。策劃擬定工程時,施工者須測定在工地內及其附近所發現架空電纜的準確準線及其與地面之間的距離。此外,施工者須就有關安全事項(包括最少安全工作距離)諮詢供電商的意見。

6.1 計劃
6.2 諮詢

 

 

6.1 計劃

6.1.1 在架空電纜附近地方進行工程前,應先妥善計劃。若進行大型工程(例如興建屋邨),並需對架空電纜進行大規模改道,則施工者應在設計階段或在進行可行性研究時,向供電商提出改道的要求。請注意,供電商需要較長時間計劃及完成涉及電壓為132千伏或以上的架空電纜改道工程。

6.1.2 由於架空電纜清楚可見,故無硬性規定要向供電商索取架空電纜的準線圖則。不過,這些圖則的資料有助制定防止損壞架空電纜的安全預防措施。向供電商索取電纜資料時,應詳細說明擬定工程的範圍及性質。

6.1.3 根據施工者所述在架空電纜附近進行的工程,供電商須在14個工作天內或雙方議定的限期內,免費提供架空電纜的準線圖則及任何相關資料。

6.1.4 上文(第6.1.3段)所述期限的開始日期指供電商接獲通知書並在通知書上蓋上日期戳的日期。在接獲通知書後,供電商須立即在通知書上蓋上日期戳,並保留該通知書最少五年。施工者可在通知書內要求供電商收到通知書後,在認收回條內註明接獲通知書的日期。

6.1.5 供電商提供的架空電纜準線圖則須符合比例,以便施工者找出以下架空電纜的資料:

(a) 有適當基準點或地圖坐標的架空電纜、架空柱或架空塔的準線;及

(b) 架空電纜的電壓。

6.1.6 圖則上所示的電纜準線可能會因地貌改變、築路等因素而與實際位置不符,因此,施工者須進行實地視察及測量,以確定在工地內或其附近所發現架空電纜的準確準線、與地面距離及電壓。施工者若對架空電纜的準線或其他相關事宜有疑問,須與供電商聯絡,而供電商須於三個工作天內回覆。

6.1.7 施工者須決定工地是否位於架空電纜附近(按照第1.3.2.6段的定義)。若工程是在架空電纜附近進行,則施工者須採取一切合理步驟及合理措施,以防止損壞架空電纜。

6.1.8 所有工地人員,特別是負責操作吊重及推土設備的人員,應接受有關在架空電纜附近工作的適當訓練。建造業訓練局等機構可就有關訓練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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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諮詢

6.2.1 倘若擬定進行工程附近設有架空電纜,則即使施工期甚短,亦必須在動工前就工程的擬議計劃與有關供電商進行討論。諮詢時,施工者須就有關安全事項(包括最少安全工作距離)聽取供電商的意見。

6.2.2 倘若施工者向供電商提交書面通知,要求就擬定工程在工地進行討論,供電商須於14個工作天內或雙方議定的時間內出席工地會議而不收取任何費用。

6.2.3 上文(第6.2.2段)所述期限的開始日期指供電商接獲通知書並在通知書上蓋上日期戳的日期,如本守則第6.1.4段所述。

6.2.4 施工者及供電商均應備存所有工地會議記錄。工地會議記錄須包括下列資料:

(a) 所有出席人士的姓名;

(b) 會議地點、日期和時間;以及

(c) 供電商就擬議工程計劃所提供的意見摘要,如有需要,可用圖表加以說明。

6.2.5 施工者應保留本守則第6.2.4段所述的工地會議記錄,以便在工程安全地完成之前,於機電工程署署長要求查閱時出示。與要求提供架空電纜資料的通知書一樣,供電商須保留會議記錄最少五年。

6.2.6 負責工程的施工者須確保已向工地人員(包括監工、信號員、機械操作員及工人)提供架空電纜的資料(例如架空電纜的準線、與地面距離及電壓)及告知他們供電商就安全事項所提供的意見(例如最少安全工作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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