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機電工程署〈機電署〉有兩大職能 --- 營運服務和規管服務。我們的營運服務〈機電工程營運基金〉,為本港的政府部門和公營機構,提供以客為本的機電工程服務;我們的規管服務就電力、機械、氣體及鐵路安全和能源效益與保育事宜,進行執法和推行公眾教育工作。

我們透過各個業務單位,提供多種機電工程服務,包括:

  • 機場及車輛工程服務
  • 綜合工程服務
  • 衛生工程服務
  • 市政工程服務
  • 運輸、保安及中央工程服務
  • 工程策劃的諮詢及管理服務

    規管服務則在以下範疇執行保障公眾安全工作:

  • 電力
  • 氣體
  • 機械(如升降機及自動電梯、機動遊戲機和架空纜車等)
  • 鐵路

    規管服務下的能源效益事務處則主要負責執行能源效益(產品標籤)條例,制定,實施及推行改善能源效益和節約能源計劃及推廣可再生能源的應用等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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