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注册成为认可制造商

认可制造商是指获机电工程署署长认可具备资格,可就本身所制造的产品(包括订明产品)发出符合安全规格证明书的制造商。申请成为认可制造商的制造商,应符合下述规定:

  1. 制造商的实验所已在以下其中一项计划下获得审定:
    1. 获得香港实验所认可计划在电气及电子产品测试类别的审定;
    2. 已在与香港实验所认可计划或香港认可处订立互相认可协议的海外实验所审定计划下,取得在电气及电子产品测试类别的审定;或
    3. 国际实验所委员会发出的国际实验所审定系统现行版本所列测试实验所评审计划;以及
  2. 制造商须设有符合 ISO9002 「产品及安装规格」的品质管理系统,以及领有由获得国际标准化组织公布的品质管理系统注册机构名册现行版本列载的品质管理系统注册团体所发出的品质保证证明书。

注册申请,须以书面向机电工程署署长提出,同时,申请人须提交证明文件及规例订明的申请费用。机电工程署接到所有必要资料后,会于 17 个工作天内将申请结果通知申请人。有关申请表格,可向机电工程署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