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储存瓶装石油气
应
将石油气瓶垂直放置;
选择空气流通、远离热源和火源,以及容易到达的地方贮藏石油气瓶。
不应
不应储存总容水量超过130升(重量约50公斤)的石油气(包括空瓶);
不应将石油气瓶放于易燃物品附近,或与其他易燃物品一起储存;
不应在地平面以下的地方、排水沟附近或地库内使用或存放石油气瓶;
不应将石油气瓶放置于公众地方。
查询及联络方法
地址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气体标准事务处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8时30分至下午6时;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电邮
info@emsd.gov.hk
热线
1823电话中心
传真
2576 5945
气体用户安全须知:正确购买、储存、更换及处理瓶装石油气安全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