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细节

投标项目编号 1052EM12T
部门 机电工程署
招标项目名称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路政各场所内特别照明的紧急故障执勤、全面保养、维修及更换定期合约。合约为期24个月。
项目内容

工程范围包括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路政署各场所内的特别照明提供紧急故障执勤、全面保养、维修及更换。

工程承办商

现邀请名列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上,获准承投「电气装置(第三组别) 」或「工业用途电气装置」工程类别的承办商承投这次招标项目。投标一经采纳,承造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承建商名册上删除。

联络方法

如有任何查询,请与下列策划工程师梁兴东先生联络。

电话号码: 2808 3718
传真号码: 2577 1824
电邮地址: garyhtleung@emsd.gov.hk
通讯地址: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运输保安及中央工程部
截标日期/时间

2013年2月1日星期五中午12时。

若截标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发出8号或以台风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截标日期将延至下一个星期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这项更改会在电台公布。

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地下G001室
合约顾问组收发处
电话号码:2808 3643
传真号码:2241 4082

办公时间:

(i)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中午十二时及下午一时三十分至五时四十五分
(ii)
星期六及公众假期休息
递交投标书地点

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 (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 「工务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位于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41楼4128f 室的「工务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备注
  1.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一份投标书,即使该份投标书索价最低或根据计分评审法获得最高总评分。
  2.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3.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刊在互联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