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项目编号 | 1037EM12W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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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机电工程署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为消防处辖下将军澳消防训练学校提供消防及拯救训练设施 | ||||||||
项目内容 | 范围包括为消防处辖下将军澳消防训练学校供应及安装多个实火模拟事故训练设施及其他消防及拯救训练设施,合约为期二十二个月。有关服务预计于2013年7月展开,并于2015年5月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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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办商 | 现邀请名列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获准承投「机械装置(第II组) 」的承造商承投这次招标项目。投标一经采纳,承造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名册上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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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方法 | 如有任何查询,请以下列方法与策划工程师许荣观先生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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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标日期/时间 | 2013年4月 5日 2013年4月19日(星期五)中午12时。 若截标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发出8号或以台风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截标日期将延至下一个星期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这项更改会在电台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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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地下G001室 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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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书地点 | 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地下的「政府总部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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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一份投标书,包括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投标书评估是按照评分计划或公式计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不一定采纳其中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刊载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并在互联网上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