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细节

投标项目编号 1047EM12T
部门 机电工程署
招标项目名称 九龙西及新界区各医院/ 诊所内之供暖、通风及空气调节装置的改善及维修服务,合约为期三年。
项目内容

工程包括为九龙西及新界区各医院/诊所内之供暖、通风及空气调节装置提供全面的改善、操作及维修服务。合约预计于2013年6月开始,并于2016年6月期满。

工程承办商

现邀请名列「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上,获准承投「冷气装置(第II组) 」的承办商承投这次招标项目。投标一经采纳,承办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承造商名册上删除。

联络方法

如有任何查询,请以下列方法与策划工程师李家辉先生联络。

通讯地址: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卫生工程部
电话号码: 9036 3209
传真号码: 2904 5307
电邮地址: wilsonlee@emsd.gov.hk
截标日期/时间

2013年4月 5日(星期五)中午12时。

若截标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发出8号或以台风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截标日期将延至下一个星期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这项更改会在电台公布。

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地下G001室
合约顾问组收发处
电话号码:2808 3643
传真号码:2241 4082

办公时间:

(i)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时30分至中午12时及下午1时30分至下午5时45分
(ii)
星期六及公众假期休息
递交投标书地点

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地下的「政府总部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备注
  1.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一份投标书,包括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投标书评估是按照评分计划或公式计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不一定采纳其中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
  2.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3.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在互联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