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细节

投标项目编号 1059EM12T
部门 机电工程署
招标项目名称 为机电工程署卫生工程部九龙区的卫生设备场所的消防装置提供维修、保养及加改工作,合约期为36个月。
项目内容

工程范围包括为机电工程署卫生工程部九龙区的卫生设备场所的消防装置提供全面保养、改建和改良服务。合约期为36个月及工程预计在2013年8月展开。

工程承办商

现邀请名列「认可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公共工程承造商名册上」,获准承投「消防装置(第II组) 」的承办商承投这项工程。投标一经采纳,承办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承造商名册上删除。

联络方法
如有任何查询,请以下列方法与策划工程师黄凯锋先生联络。
电话号码: 3155 4013
传真号码: 2870 0074
电邮地址: marswong@emsd.gov.hk
通讯地址: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6楼卫生工程部
截标日期/时间

2013年4月12日(星期五)中午12时。

若截标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发出8号或以台风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截标日期将延至下一个星期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这项更改会在电台公布。

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地下G001室
合约顾问组收发处
电话号码:2808 3643
传真号码:2241 4082

办公时间:

(i)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时30分至中午12时及下午1时30分至下午5时45分
(ii)
星期六及公众假期休息
递交投标书地点

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于2013年4月12日星期五中午12时前,把投标书放入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地下的「政府总部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备注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一份投标书,包括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投标书评估是按照评分计划或公式计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不一定采纳其中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在互联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