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细节

投标项目编号 1005EM13T
部门 机电工程署
招标项目名称 为机电工程署卫生工程部辖下香港区及离岛卫生设备场所进行屋宇装备、更换及改善工程,合约为期36个月。
项目内容

工程范围包括为机电工程署卫生工程部辖下香港区及离岛卫生设备场所提供各种屋宇设备加改工程服务,包括进行设计、供应、改装、加装和改善工作及附属建筑工作。合约期为36个月及合约预计在2013年8月开始。

工程承办商

现邀请名列认可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公共工程承造商名册上,获准承投「空调装置」工程类别的第II组别供应商/专门承造商承投这次招标项目。

联络方法
如有任何查询,请以下列方法与策划工程师叶锦荣先生联络。
电话号码: 2505 0215
传真号码: 2904 5307
电邮地址: joemanip@emsd.gov.hk
通讯地址: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6楼卫生工程部
截标日期/时间

2013年6月28日星期五中午12时。

若截标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发出8号或以上台风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截标日期将延至下一个星期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这项更改会在电台公布。

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地下G001室
合约顾问组收发处
电话号码:2808 3643
传真号码:2241 4082

办公时间:

(i)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时30分至中午12时及下午1时30分至下午5时45分
(ii)
星期六及公众假期休息
递交投标书地点

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位于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地下的「政府总部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备注
  1.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或任何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包括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投标书评估是按照评分计划或公式计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不一定采纳其中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
  2.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3.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刊载于在互联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