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项目编号 | 1026EM12T | ||||||||||
---|---|---|---|---|---|---|---|---|---|---|---|
部门 | 机电工程署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为机电工程署综合工程部所负责的九龙及新界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物检内的消防装置提供维修、保养、加装及改动服务,合约为期3年。 | ||||||||||
项目内容 | 工程包括为机电工程署综合工程部所负责的九龙及新界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物业内的消防装置提供维修、保养、加装及改动服务。合约为期36个月,预计于2013年11月展开。 |
||||||||||
工程承办商 | 现邀请名列「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上,获准承投「消防装置(第II组) 」工程的正式认可承办商承投。投标一经采纳,承办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承造商名册上删除。 |
||||||||||
联络方法 |
|
||||||||||
截标日期/时间 | 2013年8月30日星期五中午12时。 若截标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发出8号或以上台风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截标日期将延至下一个星期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这项更改会在电台公布。 |
||||||||||
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地下G001室 办公时间:
|
||||||||||
递交投标书地点 | 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项目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工务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41楼4128f室的「工务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