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项目编号 | 2061EM17W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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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机电工程署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为香港警察总部的空调系统进行改善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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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工程范围包括为香港警察总部供应及安装风冷式冷水机及相关的设备。工程预计于2017年10月展开, 并预计于2018年6月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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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办商 | 是次招标采用选择性招标。现邀请名列「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上,获准承投「空调装置」(第II组)工程的承造商承投这次招标项目。投标者须同时符合资格要求及订明于招标文件内的参与条件。 投标一经采纳,承造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名册上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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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方法 | 如有任何查询,请以下列方法与策划工程师麦伟伦先生联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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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标日期/时间 | 2017年8月25日(星期五)中午12时。 若2017年8月25日(星期五)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8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仍然生效,截标时间将延至黑色暴雨警告信号停止生效或改挂8号以下热带气旋警告信号后的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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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地下G001室合约顾问组收发处 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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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书地点 | 投标者必须填写一式三份的投标表格,并将填妥的投标表格放置信封内封密。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工务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位于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41楼4128f室的「工务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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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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