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项目编号 | 2972EM16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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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机电工程署 |
招标项目名称 | 为机电工程署机场工程部设备场所的消防装置提供维修 、保养及加改工作 ,合 约期为三年。(「新工程合约」下的「定期服务合约 A 选项」) |
项目内容 | 工程包括为机电工程署机场工程部设备场所的消防装置提供保养、改建和改良服务。工程预计于2018年4月展开。约2021年3月完成。 |
工程承办商 |
是次招标采用选择性招标。现邀请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获准承投 「消 防 装置」工程的(第II组)承造商或由本地和/或海外承造商所组成的合营企业(其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必须是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获准承投「消 防 装置」工程的(第II组) 承造商)承投这次招标项目。投标者须同时符合订明于招标文件内的其他参与条件。 未纳入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消防装置」工程的(第II组) 类别的承造商,亦可提交标书,惟须于2017年10月24日或之前把 参与是次投标的申请连同已填妥的纳入上述名册/工程类别申请表送交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6楼机电工程署机场及车辆工程部,并符合参与是次投标的资格和条件及于截标日期或之前获准纳入上述名册。 有关申请纳入上述名册的详情,请参阅 http://sc.devb.gov.hk/TuniS/www.devb.gov.hk/tc/construction_sector_matters/contractors/index.html
投标一经采纳,承造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名册上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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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方法 | 如有任何查询,请与下列项目工程师联络: 朱伟业先生 通讯地址: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机场及车辆工程部 电话号码:(852)2910 8602 传真号码:(852)2910 8632 电邮地址:wychu@ems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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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标日期/时间 |
2017年11月10日(星期五) 中午12时
若2017年11月10日(星期五) 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8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生效,截标时间将延至黑色暴雨警告信号停止生效或改发8号以下热带气旋警告信号后的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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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 投标表格和其他资料可于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地下G001室合约顾问组收发处索取(电话号码(852)2808 3643,传真号码(852)2241 4082)。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时30分至中午12时及下午1时30分至下午5时45分 星期六及公众假期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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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书地点 | 投标者必须填写一式三份的投标表格,并将填妥的投标表格放置信封内封密。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工务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于2017年11月10日(星期五)中午12时前,把投标书放入位于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41楼4128f室的「工务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
备注 | 是次招标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并不涉及电子竞投。本公告同时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所要求拟备的摘要公告。 有意投标者如要求送递招摽文件,必须以书面提出,并须缴付送递费用。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一份投标书,即使该份投标书索价最低或根据计分评审法或公式评审法获得最高总评分。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在互聯网上公布http://www.gldetb.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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