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项目编号 | 1410EM17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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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机电工程署 |
招标项目名称 | 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海关、香港消防处和入境事务处位于九龙区场地的空调装置提供保养服务,合约为期三年。 |
项目内容 | 工程范围包括为香港海关、香港消防处和入境事务处位于九龙区内的场地内的空调装置,提供保养服务,并进行改装、加装、更换及改善工程。工程预计于2018年3月开始,并预计于2021年2月完成。 |
工程承办商 | 是次招标采用选择性招标。现邀请《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获准承投「空调装置(第II组)」工程的承造商或由本地和/或海外承造商组成的合营企业(其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必须是《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获准承投「空调装置(第II组)」工程的承造商)承投是次招标项目。投标者须同时符合资格要求及订明于招标文件内的参与条件。 未纳入《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空调装置(第II组)」工程类别的承造商,亦可提交标书,惟须于2017年11月22日或之前把参与是次投标的申请连同已填妥的纳入上述名册/工程类别申请表送交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6楼运输、保安及中央工程部林槟先生收,并符合参与是次投标的资格和条件及于截标日期或之前获准纳入上述名册。 有关申请纳入上述名册的详情,请参阅: http://sc.devb.gov.hk/TuniS/www.devb.gov.hk/tc/construction_sector_matters/contractors/index.html |
联络方法 | 如有任何查询,请与项目工程师林槟先生联络。 通讯地址: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 6楼运输、保安及中央工程部 |
截标日期/时间 | 2017年12月8日(星期五)中午12时。 |
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地下G001室 |
递交投标书地点 | 投标者必须填写一式三份的投标表格,并将填妥的投标表格放置信封内封密。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工务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于2017年12月8日(星期五)中午12时前,把投标书放入位于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41楼4128f室的「工务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
备注 | 1. 是次招标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但不涉及电子竞投。本公告亦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所规定的摘要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