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细节

投标项目编号 1049EM13A
部门 机电工程署
招标项目名称 于屯门为机电工程署提供车辆保养服务予一般用途车辆
项目内容

于屯门为机电工程署提供车辆保养服务予一般用途车辆,服务合约为期24个月,由2014年2月1日或由接纳书订明的日期开始(两者以较后者为准)

数量 请参阅招标文件
联络方法

李健恒先生
机电工程师/维修服务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总部6楼
机场及车辆工程部
车辆工程分部
电话号码:(852) 3155 4136
传真号码:(852) 2355 7126

截标日期/时间

2014年1月13日中午12时(香港时间)

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投标表格和其他资料可于下列办事处索取:

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6楼
车辆工程分部
(电话︰(852) 3155 4136,传真︰(852) 2355 7126)

递交投标书地点

投标者必须填具一式三份的投标表格,并将填妥的投标表格放置信封内封密。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政府物流服务署开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于上述截标日期中午12时前(香港时间),把投标书放入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地下的「政府物流服务署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备注
  1.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索价最低的投标书或任何一份投标书,并有权采纳某份投标书全部或部分内容,以及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2.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刊载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并在互联网上公布。
  3. 若截标当日上午9时(香港时间)至中午12时(香港时间)期间,黑色暴雨警告或8号以上台风信号仍然生效,截标时间会延至下一个工作天中午12时(香港时间),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