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项目编号 | 2722EM18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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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机 电 工 程 署 |
招标项目名称 | 在水务署九龙东区大楼转换现有空气冷式制冷机组为水冷式制冷机组。 |
项目内容 | 工程范围包括为水务署九龙东区大楼更换现有空气冷式制冷机组为水冷式制冷机组以及更换相关的冷却塔,冷冻水泵,电机控制中心和控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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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办商 |
是次招标采用选择性招标。现邀请《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获准承投「空调装置(第II组)」工程的承造商。投标者须同时符合资格要求及订明于招标文件内的其他参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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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方法 |
如有任何查询,请与项目工程师姚卓文先生联络。 |
截标日期/时间 |
2018年12月14日 星 期 五 中 午 12 时 。 |
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
香 港 九 龙 启 成 街 3 号 机 电 工 程 署 地 下 G001 室 上午8时30分至中午12时及
休息 |
递交投标书地点 | 投标者必须填写一式两份的投标表格,并将填妥的投标表格放置信封内封密。 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工务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于2018年12月14日(星期五)中午12时前,把投标书放入位于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41楼4128f室的「工务投标箱」内。投标者必须在截标时间前,把投标书放入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箱(「指定投标箱」)内。逾期递交的投标书或没有放入指定投标箱的投标书,一概不受理。 |
备注 | 1. 是次招标不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 2. 有意投标者如要求送递招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提出,并须 缴付送递费用。 3.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一份投标书,即使该份投标书索价最低或根据公式评审法或计分评审法获得最高总评分。 4.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5.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在互联网上公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