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细节

投标项目编号 1016EM13W
部门 机电工程署
招标项目名称 为消防处辖下将军澳消防训练学校供应及安装呼吸器充气系统
项目内容

为将军澳新消防训练学校供应及安装高压空气压缩机,高压储气瓶及安全充气台。合约为期12个月,工程预计于2014年7月展开,并于2015年6月完成。

工程承办商

现邀请名列「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 获准承投「机械装置 (第 II 组) 」工程的承造商承投这次招标项目。投标一经采纳,承造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名册上删除。

联络方法

如有任何查询,请与下列策划工程师徐宇国先生联络。

通讯地址: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6楼
工程策划部
电话号码: (852) 2808 3261
传真号码: (852) 2873 2154
电邮地址: samueltsui@emsd.gov.hk
截标日期/时间

2014年4月11日(星期五)中午12时。

若截标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发出8号或以上台风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截标日期将延至下一个星期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这项更改会在电台公布。

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地下G001室
合约顾问组收发处
电话号码:(852) 2808 3643
传真号码:(852) 2241 4082

办公时间:

(i)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时30分至中午12时及
下午1时30分至5时45分
(ii) 星期六及公众假期 休息
递交投标书地点

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工务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41楼4128f室的「工务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备注
  1.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包括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投标书评估是按照评分计划或公式计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不一定采纳其中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

  2.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3.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在互联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