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细节

投标项目编号 1145EM14W
部门 机电工程署
招标项目名称 为司法机构终审法院迁往昃臣道八号提供影音设施
项目内容

工程范围包括影音设施的设计、制造、运送、安装、界面连接、测试、试行运作、故障责任期维修、相关训练及编制文件工作。该影音设施包括多媒体介绍系统,影像监察系统,音频会议系统,视像会议系统,即时传译系统,影音广播系统及数码标牌系统。工程预计在2014年8月展开。

工程承办商

现邀请名列认可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公共工程承造商名册上,获准承投「音响装置」工程类别或「视像装置」工程类别的供应商/专门承造商承投这次招标项目。

投标一经采纳,承办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承造商名册上删除。

联络方法

如有任何查询,请与策划工程师邹玉华先生联络。

通讯地址: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6楼
工程策划部
电话号码: (852) 2808 3532
传真号码: (852) 2873 2154
电邮地址: wilsonchou@emsd.gov.hk
截标日期/时间

2014年5月23日(星期五)中午12时。

若截标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发出8号或以上台风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截标日期将延至下一个星期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这项更改会在电台公布。

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地下G001室
合约顾问组收发处

电话号码:(852) 2808 3643
传真号码:(852) 2241 4082

办公时间:

(i)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时30分至中午12时及
下午1时30分至下午5时45分
(ii)
星期六及公众假期休息
递交投标书地点

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项目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工务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41楼4128f室的「工务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备注
1.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包括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投标书评估是按照评分计划或公式计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不一定采纳其中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
2.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3.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在互联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