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细节

投标项目编号 1003EM13T
部门 机电工程署
招标项目名称 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新界及其离岛的政府市政场地的电气装置提供保养、维修、加装及改动服务,合约为期3年。
项目内容

工程范围包括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新界及其离岛的政府市政场地内的电气装置,提供保养、维修、加装及改动服务,合约为期36个月,合约预计于2015年3月1日开始。

工程承办商

是次招标采用选择性招标。现邀请名列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获准承投「电气装置」工程的(第III组)承造商或由本地和/或海外承造商所组成的合营企业 (其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必须是名列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获准承投「电气装置」工程的(第III组)承造商)承投这次招标项目。投标者须同时符合订明于招标文件内的其他参与条件。

未纳入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电气装置」工程(第III组)类别的承造商,亦可提交标书,惟须于2014年10月22日或之前把参与是次投标的申请连同已填妥的纳入上述名册/类别申请表送交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6楼机电工程署市政工程部,并符合参与是次投标的资格和条件及于截标日期或之前获准纳入上述名册。

有关申请纳入上述名册的详情,请参阅:
http://sc.devb.gov.hk/TuniS/www.devb.gov.hk/tc/construction_sector_matters/contractors/index.html

投标一经采纳,承造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名册上删除。

联络方法

如有任何查询,请与下列项目工程师联络:

关嘉文先生

通讯地址: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
机电工程署6楼市政工程部
电话号码: (852) 3155 4074
传真号码: (852) 2895 1424
电邮地址: kmkwan@emsd.gov.hk
截标日期/时间

2014年11月7日(星期五)中午12时。

若2014年11月7日(星期五)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悬挂黑色暴雨警告或8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截标时间将延至黑色暴雨警告或8号热带气旋警告信号解除后的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

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地下G001室
合约顾问组收发处
电话:(852) 2808 3643
传真:(852) 2241 4082

办公时间:

(i)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时30分至中午12时及
下午1时30分至5时45分
(ii) 星期六及公众假期 休息
递交投标书地点

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 及「工务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于2014年11月7日(星期五)中午12时前把投标书放入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41楼4128f室的「工务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备注
  1. 是次招标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并不涉及电子拍卖。本公告同时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所要求的公告摘要。
  2. 有意投标者如要求送递招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提出,并须缴付送递费用。
  3.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包括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投标书评估是按照评分计划或公式计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不一定采纳其中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
  4.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5.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在互联网
    http://www.gld.gov.hk/sc/services_2_c.htm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