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细节

投标项目编号 1653EM14T
部门 机电工程署
招标项目名称 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界区有员工驻守的市政场地内之电机、机械及其他装置提供操作及维修服务,合约为期三年。
项目内容

工程包括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界区有员工驻守的市政场地内之电机、机械及其他装置,提供操作及维修服务。合约为期为36个月,并预计于2015年6月1日开始。

工程承办商

是次招标采用选择性招标方式。现邀请名列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获准承投「电气装置」工程的(第III组)承造商或由本地和/或海外承造商所组成的合营企业(其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必须是名列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获准承投「电气装置」工程的(第III组)承造商)承投这次招标项目。投标者须同时符合订明于招标文件内的其他参与资格和条件。

未纳入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电气装置」工程(第III组)类别的承造商,亦可提交标书,惟须于2014年12月16日或之前把参与是次投标的申请连同已填妥的纳入上述名册/类别申请表送交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6楼机电工程署市政工程部,并符合参与是次投标的资格和条件以及于截标日期或之前获准纳入上述名册。

有关申请纳入上述名册的详情,请参阅:
http://sc.devb.gov.hk/TuniS/www.devb.gov.hk/tc/construction_sector_matters/contractors/index.html

投标一经采纳,承造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名册上删除。

联络方法

如有任何查询,请以下列途径与
工程师/市政工程/新界7黄智聪先生联络。

通讯地址: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6楼
市政工程部
电话号码: (852) 3155 4097;
传真号码: (852) 2895 1424;
电邮地址: wongchichung@emsd.gov.hk
截标日期/时间

2015年1月2日(星期五)中午12时。

若2015年1月2日星期五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悬挂黑色暴雨警告或8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截标时间将延至黑色暴雨警告或8号热带气旋警告信号解除后的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

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地下G001室
合约顾问组收发处
电话号码:2808 3643
传真号码:2241 4082

办公时间:

(i)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时30分至中午12时及
下午1时30分至5时45分
(ii)
星期六及公众假期休息
递交投标书地点

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中央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于2015年1月2日星期五中午12时前,把投标书放入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地下公众入口大堂的「政府总部投标箱」 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地下的「政府物流服务署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更新于2014年12月30日)

备注
  1. 是次招标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并不涉及电子拍卖。本公告同时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所要求的公告摘要。
  2. 有意投标者如要求送递招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提出,并须缴付送递费用。
  3.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包括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投标书评估是按照评分计划或公式计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不一定采纳其中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
  4.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5.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在互联网上公布
    http://www.gld.gov.hk/sc/services_2_c.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