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细节

投标项目编号 1041EM10
部门 机电工程署
招标项目名称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供应和安装闭路电视系统合约(新界及离岛区)。(合约为期两年)。
项目内容

工程范围包括在两年合约期内为新界及离岛区的政府部门供应、安装和测试闭路电视系统和辅助设备。合约预计于2011年9月开始。

工程承办商

现邀请名列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上,获准承投"电子视像设备"或"自动警铃及保安设备工程"的正式认可承办商承投这次招标项目。投标一经采纳,承办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承造商名册上删除。

联络方法

如有任何查询,请以下列方法与策划工程师阮伟民先生联络:

电话号码: 2808 3513
传真号码: 2873 2154
通讯地址: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6楼
工程策划部
电邮地址: wmyuen@emsd.gov.hk
截标日期/时间

2011年7月15日星期五中午12时
若截标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发出8号或以上颱风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截标日期将延至下一个星期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这项更改会在电台公布。

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地下G001室合约组收发处

电话号码: 2808 3643
传真号码: 2241 4082

办公时间:

(i) 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8时30分至中午12时及下午1时至6时
(ii) 星期五
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2 时 15分及下午1时15分至下午5时
(iii) 星期六及公众假期休息
递交投标书地点 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工务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于2011年7月15日(星期五)中午12时前,把投标书放入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41楼4128f室的 「工务投标箱」内。投标书需以英文填写。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备注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一份投标书,即使该份投标书索价最低或根据计分评审法或公式评审法获得最高总评分。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在互联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