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细节

投标项目编号 1020EM15W
部门 机电工程署
招标项目名称 为空邮中心供应及安装海水冷却空调装置
项目内容

工程范围包括供应、运送、安装、测试及一年保养位于空邮中心之空调装置及相关的设备。合约工期为330日及工程预计于2015年6月展开。

联络方法

如有任何查询,请以下列方法与策划工程师王铭鸿先生联络。

电话号码: (852) 3155 4067
传真号码: (852) 2895 1424
通讯地址: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6楼
市政工程部
电邮地址: mhwong@emsd.gov.hk
截标日期/时间

若2015年4月10日(星期五)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悬挂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8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讯号,截标时间将延至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8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讯号解除后的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

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地下G001室
合约顾问组收发处
电话号码:(852) 2808 3643
传真号码:(852) 2241 4082

办公时间:

1.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时30分至中午12时及
下午1时30分至5时45分
2. 星期六及公众假期 休息
递交投标书地点

投标者必须填具一式两份的投标表格并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 及「工务投标委员会主席收」 。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41楼4128f室的「工务投标箱」内。

备注
  1. 现采用选择性招标。现邀请名列《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获准承投「空调装置」工程类别的(第II组)承造商或由本地和 /或海外承造商所组成的合营企业 (其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必须是名列《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获准承投「空调装置」工程类别的(第II组)承造商) 承投这次招标项目。
  2. 投标一经采纳,承造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名册上删除。
  3. 有意投标者如要求送递招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提出,并须缴付送递费用。
  4.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一份投标书,包括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投标书评估是按照评分计划或公式计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不一定采纳其中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
  5.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6.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在互联网上公布http://www.ems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