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项目编号 | 1003EM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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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机电工程署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为民航处新总部大楼提供影音设施 | |||||||||
项目内容 | 工程范围包括影音设施的设计、制造、运送、安装、测试、试行运作、故障责任期维修、相关训练及编制文件工作。该影音设施包括多媒体介绍系统,即时传译系统,无线射频辨识图书馆管理系统,及数字标牌系统。工程预计在2011年10月展开,约需10月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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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办商 | 现邀请名列认可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公共工程承造商名册上,获准承投「音响装置」工程类别或「视像装置」工程类别的供应商/专门承造商承投这次招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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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方法 | 如有任何查询,请以下列方法与工程师吴锦汉先生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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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标日期/时间 | 2011年8月12日星期五中午12时 若截标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发出8号或以上台风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截标日期将延至下一个星期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这项更改会在电台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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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地下G0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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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书地点 | 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工务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41楼4128f室的「工务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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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a)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包括索价最低的投标书,或按既定公式评审中价格及表现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书。 (b)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c)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在互联网上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