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细节

投标项目编号 2749EM20A
部门 机电工程署
招标项目名称

位于屯门的专用石油气加气站供应车用石油气的合约

项目内容

政府会容许以免收地价形式使用土地。车用石油气的上限零售价格是受合约内的车用石油气价格调整机制管制。营运商将负责设计、建造及营运石油气加气站,并要承担一切有关的费用支出。政府会在批出合约之日通知营运商有关展开工程的日期,由展开工程该日起计为期 10 年。合约终止时,营运商须清理场址,或在政府要求下,将场址上所有设施转交政府。合约预期在 2021 年年中批出。政府会在批出合约之日通知营运商有关展开工程的日期,石油气加气站的设计和建造须在由展开工程该日起计 180 日内完成,并由营运商营运至合约期满或终结时为止。

工程承办商

此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现邀请所有持有下列资格的承办商/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投标:

  1. 根据《气体安全(气体供应公司注册)规例》注册的注册气体供应公司;或
  2. 与注册气体供应公司订有石油气供应协议及技术支援协议的公司;或
  3. 显示有能力成为注册气体供应公司的公司;或
  4. 能与投标书一并提供注册气体供应公司发出的意向书的公司。该意向书可显示,如该公司的投标获采纳,有关注册气体供应公司会与该公司订立石油气供应协议及技术支援协议。

附注:

  1. 注册气体供应公司是指该公司 (a) 持有根据《气体安全(气体供应公司注册)规例》(第 51E 章)注册成为注册气体供应公司的注册证明书,而该注册范畴包括进口及供应石油气;及 (b) 须将进口石油气储存在位于青衣的石油气储藏库。
  2. 如属上述第 (2) 类投标者,则须在投标时将有关注册气体供应公司签署核证的石油气供应协议及技术支援协议副本,与投标书一并递交。
  3. 至于上述第 (3) 类或第 (4) 类投标者,如投标获采纳,则该公司必须在获批合约后 180 日内,成为注册气体供应公司或与注册气体供应公司订立石油气供应协议及技术支援协议。
联络方法

如有任何查询,请与曾敏良先生联络,联络资料如下:

  • 通讯地址:香港九龙塘达之路 80 号又一城 5 楼奥雅纳工程顾问
  • 电话号码: (852) 2268 3595
  • 传真号码: (852) 2268 3953
  • 电邮地址: simon.tsang@arup.com
截标日期/时间

2021 年 2 月 19 日 2021 年 2 月 26 日(星期五)中午 12 时

若在 2021 年 2 月 19 日 2021 年 2 月 26 日(星期五)当日上午 9 时至中午 12 时期间,8 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悬挂,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生效,截标时间将延至 8 号热带气旋警告信号除下,或当时生效的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取消后首个工作天的中午 12 时。如在 2021 年 2 月 19 日 2021 年 2 月 26 日(星期五)上午 9 时至中午 12 时期间,通往指明投标箱位置的公众通道受阻,政府会宣布延长截标时间,直至另行通知。通道重开后,政府会尽快在政府新闻处网页( http://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ctoday.htm )发放新闻稿,公布最新截标时间。

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投标表格和进一步资料可于香港九龙塘达之路 80 号又一城 5 楼奥雅纳工程顾问(联络人:曾敏良先生,电话号码: (852) 2268 3595 ,传真号码: (852) 2268 3953 ,电邮: simon.tsang@arup.com )索取。

递交投标书地点

投标者必须将填妥的投标表格放入信封内密封。在信封面清楚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可识别投标者身分的记认)及「中央投标委员会主席收」,并须于 2021 年 2 月 19 日 2021 年 2 月 26 日(星期五)中午 12 时前,把投标书放入位于香港添马添美道 2 号政府总部东翼地下公众入口大堂的「政府总部投标箱」内。投标者必须在截标时间前,把投标书放入本招标公告中指明的投标箱(「指明投标箱」)内。逾期递交或未有放入指明投标箱的投标书,概不受理。

备注

* 招标日期将延至 2021 年 2 月 26 日星期五中午 12 时。

  1. 投标者必须连同其投标书,递交一份依照投标者须知所列格式的投标保证金或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为抬头人的 500,000港元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作为保证金。投标一经采纳,中标者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该笔保证金将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没收。已从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过数的保证金,会不附利息悉数发还落选者。
  2.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书或任何投标书,及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3.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会刊载于以下互联网网址: http://www.gld.gov.hk/chi/services_2_c.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