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项目编号 | 1007EM21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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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机电工程署 |
招标项目名称 | 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各场地内的升降机装置提供为期3年的全面保养及维修服务(第一期MT21) |
项目内容 | 工程范围包括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各场地内的升降机装置提供全面保养及维修服务。工程预计于2021 年7 月展开, 并预计于 2024 年 6 月届满。 |
工程承办商 | 此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现邀请所有有兴趣并同时符合下列要求的承造商,承投这次招标项目: (一) 投标者必须为根据《升降机及自动梯条例》(香港法例第618章)注册的注册升降机承办商,及 (二) 投标者必须曾于过去5年内,自招标公告列明的截标日期起倒数(不论招标公告列明的截标日期其后有否延长),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区已完成累积合约金额不少于4000万港元的升降机装置保养合约,及 (三)投标者必须于过去九个月评核期内没有连续获得由机电工程营运基金就现有或已完成的工程合约所发出的承建商表现评核报告劣级评分,而报告期的最后一天应属于九个月评核期内。 |
联络方法 | 如有任何查询,请与下列项目工程师联络: 李恺晴女士 |
截标日期/时间 | 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中午12时。 |
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地下G001室 |
递交投标书地点 | 投标者必须填写一式两份的投标表格,并把填妥的投标表格放入信封内密封。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清楚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可识别投标者身分的记认)及「工务投标委员会主席收」,并须于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中午12时前,把投标书放入位于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低座5楼503室的「工务投标箱」内。投标者必须在截标时间前,把投标书放入本招标公告中指明的投标箱(「指明投标箱」)内。逾期递交或未有放入指明投标箱的投标书,概不受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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