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细节

投标项目编号 1010EM11A
部门 机电工程署
招标项目名称 供应及安装临时灯及插座于2011区议会选举的投票/点票站。
项目内容

工程范围包括供应、安装临时灯、插座及有关电气装置于以上选举所挑选的香港、九龙及新界投票/点票站,及提供注册电工及装备于投票当日在特定投票/点票站作后备部署及在所有投票/点票站(如有需要)提供即时服务(包括即时更换灯泡)。工程预计于2011年10月展开,并于2011年11月完成。

工程承办商

现邀请名列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上,获准承投工业用途电气装置工程的承办商承投这次招标项目。
投标一经采纳,承办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承造商名册上删除。

联络方法

如有任何查询,请与策划工程师蔡昌豪先生联络。

通讯地址: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
机电工程署工程策划部
电话号码: 3757 6036
传真号码: 2873 2154
电邮地址: chtsoi@emsd.gov.hk
截标日期/时间

2011年9月8日星期四中午12时(香港时间)。
假如在截标当日的上午9时(香港时间)至正午12时(香港时间)期间,黑色暴雨警告或8号风球或更高风球仍然生效,该项招标的截标时间,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正午12时(香港时间),星期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除外。

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地下G001室
合约组收发处
(电话号码:2808 3643,传真号码:2241 4082)
办公时间:

(i) 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8时30分至中午12时及下午1时至6时
(ii) 星期五
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2时15分及
下午1时15分至下午5时
(iii) 星期六及公众假期休息
递交投标书地点

投标书必须注明「政府物流服务署开标委员会主席收」,并放入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地下的「政府物流服务署投标箱」内。

备注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一份投标书,即使该份投标书索价最低或根据计分评审法或公式评审法获得最高总评分。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在互联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