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细节

投标项目编号 EMS/T/01/2021(A)
部门 机电工程署
招标项目名称

提供轻型货车予机电工程署租赁

项目内容

提供轻型货车予机电工程署租赁,服务合约为期 24 个月,由 2021 年 12 月 1 日或由接纳书订明的日期开始(两者以较后者为准)

数量 请参阅招标文件
工程承办商

公开招标

联络方法

刘翠轩女士
助理主任秘书/行政 2

香港九龙启成街 3 号机电工程署 7 楼总务室
电话号码: (852) 2808 3197
传真号码: (852) 2890 7493

截标日期/时间

2021 年 7 月 9 日星期五中午 12 时(香港时间)。

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投标表格和其他资料可于下列办事处索取:

  1. 九龙启成街 3 号
    机电工程署 7 楼总务室
    电话︰ (852) 2808 3190,传真︰ (852) 2890 7493;
  2. 香港中环统一码头道 38 号海港政府大楼地下
    中西区民政谘询中心
    电话︰ (852) 2189 2819;以及
  3. 九龙旺角联运街 30 号旺角政府合署地下
    油尖旺民政谘询中心
    电话︰ (852) 2399 2111。
递交投标书地点

投标者必须填具一式三份的投标表格,并将填妥的投标表格放置信封内封密。
投标者必须:

  1. 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及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
  2. 注明「中央投标委员会主席收」;以及
  3. 于上述截标日期中午 12 时前(香港时间),把投标书放入香港添马添美道 2 号政府总部东翼地下公众入口大堂的「政府总部投标箱」内。

投标者必须在截标时间前,把投标书放入本招标公告指明的投标箱(「指明投标箱」)内。逾期递交或未有放入指明投标箱的投标书,概不受理。

备注
  1. 是次招标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并不涉及电子竞投。本公告亦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所要求拟备的摘要公告。
  2.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或任何一份投标书,并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3.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在互联网上公布,网址https://pcms2.gld.gov.hk/iprod/#/scn00101
  4. 若 2021 年 7 月 9 日当天上午 9 时至中午 12 时(香港时间)的任何时间内,八号或以上的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悬挂,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生效,截标时间会延至八号热带气旋警告信号除下或当时生效的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取消后首个工作天的中午 12 时(香港时间)。
  5. 如在 2021 年 7 月 9 日上午 9 时至中午 12 时(香港时间)期间,通往指明投标箱位置的公众通道受阻,政府会宣布推迟截标时间,直至另行通告。通道重开后,政府会尽快公布已推迟的截标时间。上述公布事项会于政府新闻处网页以新闻稿方式宣布( http://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ctoday.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