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细节

投标项目编号 1368EM15T
部门 机电工程署
招标项目名称 为运输署、路政署和渠务署场地的消防装置进行保养、维修、改装及加装工程,为期三年。
项目内容

工程范围包括为运输署、路政署和渠务署场地的消防装置提供保养、维修、改装及加装服务。合约预计于2016年7月开始并于2019年6月期满。

工程承办商

是次招标采用选择性招标方式。现邀请名列《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获准承投「消防装置(第II组)」工程的承造商或由本地和/或海外承造商所组成的合营企业(其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必须是名列《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获准承投「消防装置(第II组)」工程的承造商,并符合招标文件内订明的参与资格和条件)承投这次招标项目。

未名列《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消防装置(第II组)」工程类别的承造商,亦可提交标书,惟须于2016年2月12日或之前把参与是次投标的申请连同已填妥的纳入上述名册/工程类别申请表送交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6楼,机电工程署,运输、保安及中央工程部,李家俊先生收,并符合参与是次投标的资格和条件以及于截标日期或之前获准纳入上述名册。有关申请纳入上述名册的详情,请参阅:
http://sc.devb.gov.hk/TuniS/www.devb.gov.hk/tc/construction_sector_matters/contractors/index.html

投标一经采纳,承造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名册上删除。

联络方法

如对是次招标有任何查询,请联络项目工程师李家俊先生。

通讯地址: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运输、保安及中央工程部;
电话号码:(852)3155 4282;
传真号码:(852)2576 7276;
电邮地址:chrislee@emsd.gov.hk

截标日期/时间

2016年2月26日星期五中午12时。

若2016年2月26日(星期五)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8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生效,截标时间将延至黑色暴雨警告信号停止生效或改发8号以下热带气旋警告信号后的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

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地下G001室,合约顾问组收发处
(电话号码:(852)2808 3643,传真号码:(852)2241 4082)

办公时间:

  1. 星期一至星期五 - 上午8时30分至中午12时 及 下午1时30分至5时45分
  2. 星期六及公众假期 - 休息
递交投标书地点

投标者必须填写一式三份的投标表格,并将填妥的投标表格放置信封内封密。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工务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位于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41楼4128f室的「工务投标箱」内。

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备注

是次招标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但并不涉及电子竞投。此公告亦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所规定的摘要公告。

有意投标者如要求送递招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提出,并须缴付送递费用。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包括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投标书评估是根据公式评审法或计分评审法,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不一定采纳其中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在互聯网上公布,网址为 http://www.gld.gov.hk/sc/services_2_c.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