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细节

投标项目编号 1862EM15T
部门 机电工程署
招标项目名称

为政府场地无间断供电系统提供为期三年的保养服务(第二期)

项目内容

工程范围包括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场地的无间断供电系统提供全面保养服务。工程预计于2016年8月展开,并预计于2019年8月完成。

工程承办商

是次招标采用选择性招标。现邀请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获准承投「无间断供电装置」工程的承造商或由本地和/或海外承造商组成的合营企业(其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必须是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获准承投「无间断供电装置」工程的承造商)承投是次招标项目。投标者须同时符合下述经验要求及订明于招标文件内的其他参与条件。

(i)   经验要求

投标者须在紧接招标书列明的截标日期(不管该截标日期其后有否延长)前五年内,已完成合约总值不少于港币500万元的无间断供电系统保养合约。如属合营企业,只有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才须符合此项经验要求。

(ii)  投标者之技术和支援能力要求

投标者须证明其有足够能力为列于招标文件内的五个无间断供电系统品牌之中至少一个品牌,进行全面保养服务。如属合营企业,其合营企业中所有参与者与股东的综合能力,须符合上述要求。

(iii) 投标者在认可名册上的身分

投标者或合营企业的首席参与者/主要股东必须是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获准承投「无间断供电装置」工程的承造商。

未纳入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无间断供电装置」工程类别的承造商,亦可提交标书,惟须于2016223或之前把参与是次投标的申请连同已填妥的纳入上述名册/工程类别申请表送交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6楼机电工程署运输、保安及中央工程部潘博文先生收,并符合参与是次投标的资格和条件及于截标日期或之前获准纳入上述名册。

有关申请纳入上述名册的详情,请参阅:
http://sc.devb.gov.hk/TuniS/www.devb.gov.hk/tc/construction_sector_matters/contractors/index.html

投标一经接纳,承造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会从认可名册上删除。

联络方法

潘博文先生 (项目工程师)
通讯地址: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6楼
电话号码:(852) 3757 6032
传真号码:(852) 2577 1824
电邮地址:pmpoon@emsd.gov.hk

截标日期/时间

2016年3月11日(星期五) 中午12时。

2016年3月11日(星期五)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8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生效,截标时间将延至黑色暴雨警告信号停止生效或改发8号以下热带气旋警告信号后的首个工作天中午12 时。

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地下G001室
合约顾问组收发处
合约顾问组收发处
传真:2241 4082

办公时间:

(i)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时30分至中午12时 及 下午1时30分至5时45分
(ii) 星期六及公众假期 休息
递交投标书地点

投标者必须填写一式三份的投标表格,并将填妥的投标表格放置信封内封密。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工务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位于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41楼4128f室的「工务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备注
  1. 是次招标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并不涉及电子竞投。本公告同时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所要求拟备的公告摘要。
  2. 有意投标者如要求送递招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提出,并须缴付送递费用。
  3.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一份投标书,即使该份投标书索价最低或根据计分评审法或公式评审法获得最高总评分。
  4.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5.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在互联网上公布,网址为:http://www.gld.gov.hk/sc/services_2_c.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