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细节

投标项目编号 1003EM15T
部门 机电工程署
招标项目名称 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市政场地内的煤气装置提供为期3年的保养及维修服务。
项目内容

工程包括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各物业内的煤气装置提供保养及维修服务。合约预计于2016年8月开始,并预计于2019年7月完成。

工程承办商

现次招标采用选择性招标。现邀请名列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获准承投「厨房用具装置」工程的承造商或由本地和/或海外承造商组成的合营企业(其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必须是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获准承投「厨房用具装置」工程的承造商)承投是次招标项目。投标者须同时符合下列资格要求及其他订明于招标文件内的参与条件:

( 一 )投标者或合营企业而其领导成员或主要股东必须从原定截标日(包括截标当日)起计的过去5年内,在香港为煤气装置的保养及维修完成累计原合约价值不低于4百万港元的合约,

( 二 ) 投标者或合营企业的领导成员或主要股东必须为名列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获准承投「厨房用具装置」的承造商,及

( 三 ) 投标者或合营企业的领导成员或主要股东必须名列由机电工程署备存的注册气体工程承办商名单一︰商业厨房气体装置(煤气)。

未纳入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厨房用具装置」工程类别的承造商,亦可提交标书,惟须于2016年3月22日或之前把参与是次投标的申请连同已填妥的纳入上述名册/工程类别的申请表送交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6楼机电工程署市政工程部郑毅聪 先生收,并符合参与是次投标的资格和条件及于截标日期或之前获准纳入上述名册。有关申请纳入上述名册的详情,请参阅:

http://sc.devb.gov.hk/TuniS/www.devb.gov.hk/tc/construction_sector_matters/contractors/index.html

投标一经接纳,承造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会从认可名册上删除。

联络方法

如有任何查询,请与项目工程师郑毅聪先生联络。

通讯地址 :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市政工程部

电话号码 :

(852)3155 4066

传真号码 :

(852)2895 1424

电邮地址 :

nccheang@emsd.gov.hk

截标日期/时间

2016年4月8日星期五中午12时。

若2016年4月8日(星期五)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8号 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仍然生效,截标时间将延至黑色暴雨警告信号停止生效或改发8 号以下热带气旋警告信号后的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

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香 港 九 龙 启 成 街 3 号 机 电 工 程 署 地 下 G001 室

合 约 顾 问 组 收 发 处
电 话 号 码 :(852) 2808 3643
传 真 号 码 :(852) 2241 4082

办 公 时 间 :

(i)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时30分至中午12时 及 下午1时30分至5时45分

(ii)

星期六及公众假期

休息

递交投标书地点

投标者必须填写一式两份的投标表格,并将填妥的投标表格放置信封内封密。投标者必须 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工务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位于香港金钟道 66 号金钟道政府合署 41 楼 4128f 室的「工务投标箱」内。 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备注
  1. 是次招标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但不涉及电子竞投。本公告亦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所规定的摘要公告。
  2. 有意投标者如要求送递招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提出,并须缴付送递费用。
  3.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即使该投标书索价最低,或根据计分评审法或公式评审法获得最高总评分。
  4.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5.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在互聯网上公布:http://www.gld.gov.hk/sc/services_2_c.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