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项目编号 | 1363EM15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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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机电工程署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为全港提供交通灯和交通辅助设备的安装、改装、测试及验收服务,为期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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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工程范围包括为在香港岛区、九龙区、新界区包括大屿山的交通灯、交通辅助设备和交通讯号控制器的安装、改装、拆卸、测试及验收服务。工程预计于2016年9月展开,并预计于2020年9月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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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办商 | 是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投标者须同时符合下述经验要求及订明于招标文件内的其他参与条件。 经验要求 投标者须在紧接招标书列明的截标日期(不管该截标日期其后有否延长)前五年内,在香港为供应、安装、改装或保养交通灯、交通辅助设备或交通讯号控制器完成总值不少于港币440万元的合约。如属合营企业,只有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才须符合此项经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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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方法 | 冯嘉欣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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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标日期/时间 | 2016年6月10日(星期五)中午12时。 若2016年6月10日(星期五)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8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生效,截标时间将延至黑色暴雨警告信号停止生效或改发8号以下热带气旋警告信号后的首个工作天中午12 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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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地下G001室 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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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书地点 | 投标者必须填写一式三份的投标表格,并将填妥的投标表格放置信封内封密。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工务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位于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41楼4128f室的「工务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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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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