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项目编号 | 2730EM15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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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机电工程署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各物业内的自动梯装置提供为期三年的全面保养及维修服务(TK16第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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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工程包括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各物业内的自动梯装置提供全面保养及维修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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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办商 | 现采用公开招标。所有符合招标文件订明参与投标所须具备的下列资格和其他载于招标文件中的条件的承造商均获邀请承投是次招标项目: (一)承造商必须为根据《香港法例-升降机及自动梯条例》(第618章)注册的注册自动梯承办商;及 (二)承造商必须曾于过去5年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方已完成累积合约金额不少于500万港元的自动梯保养合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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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方法 | 如有任何查询,请与项目工程师罗兆伦先生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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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标日期/时间 | 2016年6月17日星期五中午12时。 若2016年6月17日(星期五)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8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生效,截标时间将延至黑色暴雨警告信号停止生效或改发8号以下热带气旋警告信号后的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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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地下G001室 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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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书地点 | 投标者必须填写一式三份的投标表格,并将填妥的投标表格放置信封内封密。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工务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把投标书放入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41楼4128f室的「工务投标箱」内。 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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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是次招标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但不涉及电子竞投。本公告亦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所规定的摘要公告。 有意投标者如要求送递招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提出,并须缴付送递费用。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即使该投标书索价最低,或根据计分评审法或公式评审法获得最高总评分。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在互聯网上公布:http://www.gld.gov.hk/sc/services_2_c.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