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细节

投标项目编号 2218EM15T
部门 机电工程署
招标项目名称 为新界区有员工驻守的市政场地内之空气调节及其他装置提供维修服务,合约为期三年。
项目内容

工程包括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新界区各市政场地内的空气调节及其他装置提供操作及保养服务。工程预计于2017年1月开始,并预计于2019年12月完成。

工程承办商

是次招标采用选择性招标。现邀请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获准承投「空调装置(第II组)」工程的承造商或由本地和/或海外承造商组成的合营企业(其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必须是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获准承投「空调装置(第II组)」工程的承造商)承投是次招标项目。投标者须同时符合订明于招标文件内的参与资格和条件。

未纳入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空调装置(第II组)」工程类别的承造商,亦可提交标书,惟须于2016年6月29日或之前把参与是次投标的申请连同已填妥的纳入上述名册/工程类别申请表送交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6楼机电工程署市政工程部潘永强先生收,并符合参与是次投标的资格和条件及于截标日期或之前获准纳入上述名册。有关申请纳入上述名册的详情,请参阅:

http://sc.devb.gov.hk/TuniS/www.devb.gov.hk/tc/construction_sector_matters/contractors/index.html

投标一经接纳,承造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会从认可名册上被删除。

联络方法

如有任何查询,请与下述项目工程师联络:
潘永强先生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6楼市政工程部
电话号码:(852) 3155 4099
传真号码:(852) 2895 1424
电邮地址:poonwk@emsd.gov.hk

截标日期/时间

2016年7月15日星期五中午12时。

若2016年7月15日(星期五)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8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生效,截标时间将延至黑色暴雨警告信号停止生效或改发8号以下热带气旋警告信号后的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

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香港九龙启成街3 号机电工程署地下G 0 0 1 室
合约组收发处
电话号码:2808 3643
传真号码:2241 4082

办公时间:

(i) 星期一至五 上午8时30分至中午12时 及 下午1时30分时至5时45分
(ii) 星期六及公众假期 休息
递交投标书地点

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于2016年7月15日(星期五)中午12时前,把投标书放入位于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地下的「政府物流服务署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备注
  1. 是次招标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但不涉及电子竞投。本公告亦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所要求拟备的公告摘要。
  2. 有意投标者如要求送递招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提出,并须缴付送递费用。
  3.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即使该投标书索价最低,或根据计分评审法或公式评审法获得最高总评分。
  4.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5.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在互聯网上公布,网址为:http://www.gld.gov.hk/sc/services_2_c.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