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细节

投标项目编号 2249EM15W
部门 机电工程署
招标项目名称

为东区法院大楼更换风柜及冷冻水分送支水喉连同隔热保温。

项目内容

工程范围包括提供及安装新风柜和冷冻水分送支水喉连同隔热保温与及相关附加配件。

工程承办商
  1. 是次招标采用选择性招标。
  2. 现邀请名列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上,获准承投空调装置﹝第II组﹞工程的承办商承投这次招标项目。投标者须同时符合订明于招标文件内的参与条件。

投标一经采纳,承办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承造商名册上删除。

联络方法

如有任何查询,请以下列方法与项目工程师李云光先生联络。

电话号码: 2773 2368
传真号码: 2765 8652
电邮地址: leewk@emsd.gov.hk
通讯地址: 香港九龙红磡崇平街九号建业中心五楼文楼

截标日期/时间

2016年7月8日星期五中午12时。

若2016年7月8日(星期五)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8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生效,截标时间将延至黑色暴雨警告信号停止生效或改发8号以下热带气旋警告信号后的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

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地下G001室
合约顾问组收发处
电话号码:2808 3643
传真号码:2241 4082

办公时间:

(i)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时30分至中午12时 及 下午1时30分至5时45分
(ii) 星期六及公众假期 休息
递交投标书地点

投标者必须填写一式两份的投标表格,并将填妥的投标表格放置信封内封密。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工务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于2016年7月8日(星期五)中午12时前,把投标书放入位于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41楼4128f室的「工务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备注
  1. 是次招标不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
  2.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即使该投标书索价最低。或根据计分评审法或公式评审法获得最高总评分。
  3.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4.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于互联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