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细节

投标项目编号 2163EM15T
部门 机电工程署
招标项目名称

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辖下由综合工程部负责保养的九龙及新界区场地的吊船装置提供为期三年的保养及维修服务

项目内容

工程包括为吊船装置提供检查、检验、测试、调整、全面保养及维修服务。本合约预计于2017年2月展开,2020年1月完成。

工程承办商

此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现邀请符合下述资格及招标文件所订明的其他参与投标条件的承办商承投是次招标项目。

投标者须在原定截标日期当日起计之前五(5)年内,进行至少一(1)份吊船装置保养及维修合约,并在该五(5)年期间内完成该合约内总值不少于港币240万元的工作。如属合营企业,只有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才须符合此项最低经验要求。

联络方法

如有任何查询,请与策划工程师林国樑先生联络。

通讯地址: 香港 九龙 启成街3号 机电工程署 综合工程部
电话号码: (852) 3155 4307
传真号码: (852) 3521 1090
电邮地址: lamkwokleung@emsd.gov.hk
截标日期/时间

2016年10月14日星期五中午12时

若2016年10月14日(星期五)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8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生效,截标时间将延至黑色暴雨警告信号停止生效或改发8号以下热带气旋警告信号后的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

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地下G001室

合约顾问组收发处
电话号码:(852) 2808 3643
传真号码:(852) 2241 4082

办公时间:

(i)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时30分至中午12时 及 下午1时30分至5时45分
(ii) 星期六及公众假期 休息
递交投标书地点

投标者必须填具一式两份的投标表格,并将填妥的投标表格放置信封内封密。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清楚注明招标项目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工务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位于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41楼4128f室的「工务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备注
  1. 是次招标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但不涉及电子竞投。本公告亦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所规定的摘要公告。
  2. 有意投标者如要求送递招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提出,并须缴付送递费用。
  3.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一份投标书,即使该份投标书索价最低或根据计分评审法或公式评审法获得最高总评分。
  4.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5.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会刊载于以下互聯网网址︰http://www.gld.gov.hk/sc/services_2_c.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