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项目编号 | 2616EM16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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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机 电 工 程 署 | |
招标项目名称 | 香港特别行政区市政场地内的泛光灯装置提供保养、维修、改动及加装服务。合约为期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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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工程包括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市政场地内的泛光灯装置提供保养、维修、改动及加装服务。合约为期36个月及工程的预计展开日期为2017年8月,并预计于2020年7月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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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办商 | 是次招标采用选择性招标。现邀请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获准承投「电气装置(第III组)」工程的承造商或由本地和/或海外承造商组成的合营企业(其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必须是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获准承投「电气装置(第III组)」工程的承造商)承投是次招标项目。投标者须同时符合订明于招标文件内的参与资格和条件。 未纳入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电气装置(第III组)」工程类别的承造商,亦可提交标书,惟须于2017年3月21日或之前把参与是次投标的申请连同已填妥的纳入上述名册/工程类别申请表送交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6楼机电工程署市政工程部欧士廉先生收,并符合参与是次投标的资格和条件及于截标日期或之前获准纳入上述名册。有关申请纳入上述名册的详情,请参阅: http://sc.devb.gov.hk/TuniS/www.devb.gov.hk/tc/construction_sector_matters/contractors/index.html 投标一经接纳,承造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会从认可名册上被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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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方法 | 如 有 任 何 查 询 , 请与 项 目 工 程 师 欧 士 廉 先 生 联 络。 通 讯 地 址 :香 港 九 龙 启 成 街 3 号 机 电 工 程 署 市 政 工 程 部 电 话 号 码 :3155 4072 传 真 号 码 :2895 1424 电 邮 地 址 :slau@emsd.gov.h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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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标日期/时间 | 2017年4月7日 (星 期 五) 中 午 12 时。
若 2017 年 4 月 7 日 ( 星 期 五 ) 当 日 上 午 9 时 至 中 午 12 时 期 间 , 黑 色 暴 雨 警 告 信 号 或 8 号 或 以 上 热 带 气 旋 警 告 信 号 生 效 , 截 标 时 间 将 延 至 黑 色 暴 雨 警 告 信 号 停 止 生 效 或 改 挂8 号 以 下 热 带 气 旋 警 告 信 号 后 的 首 个 工 作 天 中 午 12 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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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 香 港 九 龙 启 成 街 3 号 机 电 工 程 署 地 下 G001 室 合约顾问 组收 发 处 电 话 号 码 : 2808 3643 办 公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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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书地点 | 投 标 者 必 须 填 写 一 式 三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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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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