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项目编号 | 1027EM11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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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机电工程署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界区各市政场地内之电机、机械及其他装置的操作及维修服务,合约为期三年。 | |||||||||
项目内容 | 工程包括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界区各市政场地内之电机、机械及其他装置提供全面的操作及维修服务,例如市政大厦、体育馆、图书馆、街市、熟食中心、博物馆、表演场地、邮局、船坞、公园及海滩的办公室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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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办商 | 现邀请名列「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上,获准承投「电气装置(第III组) 」的承办商承投这次招标项目。投标一经采纳,承办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承造商名册上删除。合约预计于2012年4月开始,并于2015年3月期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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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方法 | 如有任何查询,请以下列方法与策划工程师凌峻峰先生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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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标日期/时间 | 2012年2月17日星期五中午12时。 若截标当日上午9 时至中午12 时期间发出8号或以上台风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 截标日期将延至下一个星期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这项更改会在电台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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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 香港九龙启成街3 号机电工程署地下G 0 0 1 室 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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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书地点 | 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位于香港添马添美道二号政府总部东翼地下的「政府总部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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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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