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项目编号 | 1039EM11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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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机电工程署 | |||||||||
招标项目名称 | 全面保养及维修湾仔警察总部警政大楼的升降机及自动梯装置(合约为期3年) | |||||||||
项目内容 | 有关工程包括为湾仔警察总部警政大楼的升降机及自动梯装置提供全面的保养及维修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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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办商 | 根据《升降机及自动梯(安全)条例》(第327章)对保养及维修升降机及自动梯具有经验的承办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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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方法 | 如有任何查询,请以下列方法与策划工程师罗兆伦先生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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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标日期/时间 | 2012年3月16日星期五中午12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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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地下G001室合约组收发处 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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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书地点 | 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工务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位于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41楼4128f室的「工务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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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 是次招标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 2.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包括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投标书是按照评分计划,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不一定采纳其中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 3.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4.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刊载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并在互联网上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