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细节

投标项目编号 1037EM11T
部门 机电工程署
招标项目名称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各物业内的升降机及自动梯全面保养及维修服务(第二期)。合约为期3年。
项目内容

工程包括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各物业内的升降机及自动梯提供全面保养及维修服务。合约为期36个月及工程的预计展开日期为2012年7月1日。

工程承办商

根据《升降机及自动梯(安全)条例》(第327章)对保养及维修升降机及自动梯具有经验的承办商

联络方法

如有任何查询,请以下列方法与项目工程师林国辉先生联络。

电话号码: 3155 4025
传真号码: 2576 0301
电邮地址: kfglam@emsd.gov.hk
通讯地址: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
卫生工程部
截标日期/时间

2012年3月23日星期五中午12时。

若截标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发出8号或以上台风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截标日期将延至下一个星期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这项更改会在电台公布。

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地下G001室
合约顾问组收发处
电话号码:2808 3643
传真号码:2241 4082

办公时间:

(i) 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8时30分至中午12时及下午1时至6时
(ii) 星期五 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2时15分及下午1时15分至5时
(iii) 星期六及公众假期 休息
递交投标书地点

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工务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位于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41楼4128f室的「工务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备注
  1. 是次招标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
  2.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包括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投标书是按照评分计划,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不一定采纳其中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
  3.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4.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刊载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并在互联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