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细节

投标项目编号 2915EM21A
部门 机电工程署
招标项目名称

古洞北新发展区第一期区域供冷系统的设计、建造及营运合约(「新工程合约 4 」设计、建造及营运合约)

项目内容

工程范围包括:

  1. 设计及建造位于古洞北新发展区第一期区域供冷系统包括相关的厂房建设和区域供冷系统的设备;以及
  2. 营运该区域供冷系统。

工程预计于 2023 年 12 月展开,并预计于 2036 年 3 月完成。

工程承办商

此项目采用选择性招标方式。现邀请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内获准承投「建筑(丙组)」工程的承建商;或名列《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获准承投「空调装置(第 II 组)」工程经确认的承造商;或由本地和/或海外承建商所组成的合营企业(其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必须是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内获准承投「建筑(丙组)」工程的承建商或名列《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获准承投「空调装置(第 II 组)」工程经确认的承造商,并同时符合下列投标文件列出的资格和其他条件的承建商或承造商承投这次招标项目:

第一阶段筛选中订明的所需资格/经验

  1. 有意投标者或合营企业投标者的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
    1. 必须名列《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内获准承投「建筑(丙组)」工程的承建商;
    2. 必须名列《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获准承投「空调装置(第 II 组)」工程经确认的承造商;

  2. 有意投标者或合营企业投标者的参与者或股东:
    1. 必须曾于过去 10 年内由原本截标日期之前包括截标当日计算(即 2013 年 8 月 18 日至 2023 年 8 月 18 日期间),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方已完成最少一份设计及建造合约,其调整后的原定合约价值不低于 3.35 亿港元;
    2. 必须曾于过去 10 年内由原本截标日期之前包括截标当日计算(即 2013 年 8 月 18 日至 2023 年 8 月 18 日期间),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方已完成最少一份为期不少于连续 2 年的区域供冷系统操作及保养合约,或经营一份已开始不少于连续 2 年仍在持续的区域供冷系统操作及保养合约,其区域供冷系统生产冷冻水的机组装置的制冷能力最少 15 兆瓦。

尚未名列于《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建筑(丙组)」工程内的承建商或尚未名列于《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空调装置(第 II 组)」工程内的承造商也可参与投标,惟须在 2023 年 8 月 1 日或之前提出要求,同时把填妥的纳入上述名册/类别申请书送交香港九龙启成街 3 号机电工程署 7 楼能源效益事务处凌家裕小姐,符合所需资格和条件,以及在截标日期或之前正式获准加入名册。有关申请列入名册详情,请参阅: http://www.devb.gov.hk/sc/construction_sector_matters/contractors/index.html

投标一经采纳,承建商或承造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名册上删除。

联络方法

如有任何查询,请与下列委任服务经理联络。

郑世有先生
奥雅纳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香港九龙塘达之路 80 号又一城 5 楼
电话号码: (852) 2268 3684
传真号码: (852) 2779 3093
电邮地址: Vincent.Cheng@arup.com

截标日期/时间

2023 年 8 月 18 日 2023 年 9 月 1 日(星期五)中午 12 时。

如在2023 年 8 月 18 日 2023 年 9 月 1 日(星期五)当日上午 9 时至中午 12 时期间, 8 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悬挂,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生效,截标时间将延至 8 号热带气旋警告信号除下,或当时生效的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取消后首个工作天的中午 12 时。

如在2023 年 8 月 18 日 2023 年 9 月 1 日(星期五)当日上午 9 时至中午 12 时期间,通往指明投标箱位置的公众通道受阻,政府会宣布延长截标时间,直至另行通告。通道重开后,政府会尽快在政府新闻处网页发放新闻稿,公布最新截标时间。

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香港九龙启成街 3 号机电工程署地下 G001 室
合约顾问组收发处

电话号码: (852) 2808 3643
传真号码: (852) 2241 4082

办公时间:

  1. 星期一至星期四 – 上午 8 时 30 分至中午 12 时 及 下午 1 时 15 分至 5 时 15 分
  2. 星期五 – 上午 8 时 30 分至中午 12 时 及 下午 1 时 15 分至 4 时 15 分
  3. 星期六及公众假期 – 休息
递交投标书地点

投标者必须填写一式两份的投标表格,并把填妥的投标表格放入信封内密封。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可识别投标者身分的记认)及「中央投标委员会主席收」,并须于2023 年 8 月 18 日 2023 年 9 月 1 日(星期五)中午 12 时前,把投标书放入位于香港添马添美道 2 号政府总部东翼地下公众入口大堂的「政府总部投标箱」内。投标者必须在截标时间前,把投标书放入本招标公告中指明的投标箱(「指明投标箱」)内。逾期递交或未有放入指明投标箱的投标书,概不受理。

备注
  1. 是次招标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且不涉及电子竞投。本公告亦用作《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所规定的简要公告。
  2. 有意投标者如要求送递招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提出,并须缴付送递费用。
  3.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即使该投标书索价最低或根据计分评审法或公式评审法获得最高总评分。
  4.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5.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刊载于互联网采购及及管理系统( PCMS )– 已批准订立的合约公告页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