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细节

投标项目编号 EMS/T/01/2023(A)
部门 机电工程署
招标项目名称

提供轻型货车予机电工程署租赁

项目内容

提供轻型货车予机电工程署租赁,服务合约为期 24 个月,由 2023 年 12 月 1 日或由接纳书订明的日期开始(两者以较后者为准)。

数量 请参阅招标文件。
工程承办商

公开招标。

联络方法

刘翠轩女士
助理主任秘书/行政 2

香港九龙启成街 3 号机电工程署 7 楼总务室
电话号码: (852) 2808 3197
传真号码: (852) 2890 7493

截标日期/时间

2023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五)中午 12 时

  1. 如截标当天上午 9 时至正午 12 时期间的任何时段内,八号或以上的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悬挂,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生效,截标时间会延至八号热带气旋警告信号除下或当时生效的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取消后首个工作天的正午 12 时。
  2. 如在截标当天上午 9 时至正午 12 时期间的任何时间内,前往指定投标箱所在地点的公众通道受阻,政府会宣布推迟截标时间,直至另行通知。当通道重开后,政府会尽快公布已推迟的截标时间。上述公布事项会于政府新闻处网页以新闻稿方式宣布
  3. 所有时间的表述均为香港时间。
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招标文件以唯读光碟形式发出,或可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电子投标系统(「电子投标系统」)下载

有关唯读光碟可于下列办事处索取:

  1. 九龙启成街 3 号机电工程署 7 楼
    总务室(电话︰ (852) 2808 3190,传真︰ (852) 2890 7493 );
  2. 香港中环统一码头道 38 号海港政府大楼地下
    中西区民政谘询中心(电话︰ (852) 2189 2819 );以及
  3. 九龙旺角联运街 30 号旺角政府合署地下
    油尖旺民政谘询中心(电话︰ (852) 2399 2111 )。
递交投标书地点
  1. 就纸张式投标而言
    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于上述截标时间前,把投标书放入香港添马添美道 2 号政府总部东翼地下公众入口大堂的「政府总部投标箱」(「指定投标箱」)内。
  2. 就电子投标而言
    投标者必须在截标时间前按照电子投标系统的规定成功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电子投标系统完成传送投标书。
  3. 逾期递交或未有按照以上 (1) 或 (2) 任何一种方法递交的投标书概不受理。
备注
  1. 是次招标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并不涉及电子拍卖。本公告亦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所规定的摘要公告。
  2.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果采用评分制度,则为最高合并得分的投标书)或任何一份投标书,并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3.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在互联网采购及合约管理系统( PCMS )– 已批准订立的合约公告网页上公布